核设施安全管理的法律主体及相关制度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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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设施安全管理的法律主体及相关制度探析  摘要:政府部门、运营单位以及负责人员共同构成核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三层次主体。本文旨在厘清核设施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对象,需要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明确核设施安全管理的范围和不同阶段的侧重点。目前核设施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亟待完善,具体来说必须健全行政许可、环境评价、安全标准、安全检查、环境监测以及风险防范等主要法律制度,以通过法律手段实现核设施安全的有效管理。  关键词:核设施安全管理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核安全  目前核电约占全球总发电量的14%,中国只有2%,表明核电发

2、展空间很大。为优化中国能源结构,保持经济增长和改善生态、保护环境,大规模发展核电已成国家发展战略的不二选择,因此如何利用法律制度进行核设施安全管理就成为下一步值得重点研究的问题。  一、核设施安全管理的主体  (1)核设施管理的首要主体――政府部门  核能是国家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安全关涉国计民生的根本利益,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部门当仁不让地成为核设施管理的首要主体。目前我国核安全行政管理体制呈现出多头管理的态势。国家能源局是从能源管制的角度对核能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实际上,国家原子能机构和国家核安

3、全局是最重要的直接管制主体,理论上讲前者侧重于管理,后者侧重于监督,以实现核设施安全管理的监管分离,但是二者在实际工作中多有重叠和交叉。按照我国法律对上述各部门的分工,基本符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要求,似乎并没有非常明显的法律漏洞。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管理体制与2011年福岛核事故发生之前的日本核设施管理体制高度相似。但日本政府在处理福岛核事故时各个相关部门的表现反映出,多政府部门在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并不能进行有效协调联动。尤其是名义上行使独立监管职责的NISA,实际上为日本经济产业省特殊外

4、设机构,受制于这一隶属关系导致并不能独立行使职责。因此日本政府事后将核安全委员会、NISA、原属文部科学省的环境监测部门重组为原子能安全厅,并于2012年开始运作。日本政府此项举措对于我国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若多部门管理在处理核安全事故中不能进行有效联动共同应对,则会降低事故处理效率,扩大初始损害的结果,甚至造成更严重的二次损害。核安全影响重大,政府部门必须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坐等事故发生之后再来反思如何改变现有制度。  (2)核设施管制的重要主体――运营单位  核能利用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点项目,核设施运

5、营单位是伴随改革开放和中国核电行业发展兴起的大型中央企业,是核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主体。能源行业关系国家经济命脉,核设施运营单位集中于少数央企,如中核集团、国家核电、中电投集团、中核建设集团等。  第一,就运营单位的外部关系而论,核设施运营单位在进行核设施管理时必须协调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必须明确,政府介入企业管理并不完全是政企不分的表现,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高危特种行业,必须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管,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此外,政府对企业的监督有利于集中力量应对突发事件,运营单位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以实

6、现联动防控机制。  第二,就运营单位的内部关系而言,应当形成良性竞争关系。在我国现行公司法体系下,按照法律对公司及股东的权责分配,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拥有其独立的财产并独立承担责任。核电集团对于集团内部公司的运营决策起决定作用,但并不对公司具体发生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权责分离的状态会增加决策的风险性,因此有必要明确集团对于集团内成员公司的责任,从而将具体损害之责任主体扩大化,以促使在决策阶段让决策者有更多考量。  (3)核设施管理的直接主体――责任人员  良好的制度设计最终都必须由人来实施,责任人员是

7、直接对核设施进行管理的主体。在核设施日常管理中,所有的责任必须落实到人,才能有效追责落到实处。核设施管理的责任人员按分工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综合管理人员,二是安全技术人员。其中安全技术岗位与核安全密切相关,核设施管理安全技术人员资质审核是重点。核电行业的特殊性决定其对人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因此鼓励科技创新,培养核电人才。  二、核设施安全管理的对象  对核设施安全管理进行法律规制,出发的视角主要有两个,一是从空间角度去界定核设施的范围,从而明确核安全法律制度调整的对象。二是从时间的角度也就是核设施

8、寿期的各个阶段明确法律调整的侧重点。  (1)空间角度:核设施的范围  在《核安全公约》对于核设施定义的基础上,我国《民用核设施管理条例》对适用于安全监督管理的民用核设施进行了更加具体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核动力厂;核动力厂以外的其他反应堆;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及后处理设施;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设施以及其他需要严格监督管理的核设施。从空间角度厘清核设施管理的对象是必要的,只有具体划定核设施管理的对象才能进一步进行法律确认,从而协调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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