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ID:10717030

大小:57.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07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_第1页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_第2页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_第3页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_第4页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历时数年审议和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已经一月有余。效果如何?社会上有什么反映?笔者做了一个简单的调查以及自己的切身感受,得出这样两句话:希望与失望同在,喜悦与沮丧并行。一、法治从控制政府权力开始这是中华历史上第一部控权之法:它着力规范泛滥的行政权力,限制行政许可设定权,约束行政许可实施权。从这个角度讲,《行政许可法》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迈开了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第一步”。法治就应该从控制政府权力(或者说“公共权力”)开始。从根源上讲,政府的建立基于被治理者的同意。任何一个政府的建立,不论是采取什么方式建立的(武装斗争,和平

2、演变,议会斗争),它都是建立在人民的授权之上,替人民行使公民个人无法直接行使的公权部分(国家安全,教育,外交,治安、环境保护等)。换句话说,政府履行的只是公民出让的部分权力,公民没有出让的权力部分政府没有权力干涉。然而,我国的公共权力却是自我授权型权力,即权力来源于既存的自身体系。这是一种绝对性权力,不是商议性的社会权力,不具有积极维护社会权利的机制,根本上不具有社会共享性。如果以我们亚洲东方人的法与西方人的法进行比较、尤其是和他们审判的形式和规则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到:在我们东方,法律是用强力以压制被统治者的一付羁轭和枷锁,而在西方人那里,则是人与人之间订立一项公约的条件;在我们

3、东方,法律形式的目标在于使主人的意志得以完成,而在西方人那里,则在于使公民的自由不受压迫;在我们东方,法律是为了那些强加于人的人而制订的,或者说是为了贯彻领导的意图而制订的,而在西方人那里,法律是那些愿意服从法律的人协商制订的;在我们东方,法律制度是要强迫人们害怕它,而在西方人那里,则是要教导人们爱护它;——这些区别我们仍可以在近、现代人中间,在自由民族的法律和奴隶民族的法律之间重新发现。把东西方法律放在一块进行比较,这件事本身就有许多矛盾的地方。首先,各国的法律的立法基础、社会制度、文化环境、执法环境、司法条件等概不相同,不考虑这些因素而胡乱地瞎比,得出的结论显然难以服人;其次

4、,何为东方?何为西方?法学上的东西方概念与地理上的东西方是否一致?在这里,把这两个问题的解决作为这篇短文的序言。是的,国与国不同,各国有各国的国情。国情确实是进行法律比较的一个障碍。岂但如此,国情也使我们在许多问题面前裹足不前,尤其是我们的国情让我们容忍许多消极的、反社会的、极不健康的东西,国情让我们提出了许多似是而非的奋斗目标。不错,国情是从实际出发制定政策和行动纲领的依据之一,但是在法律问题上,当我们撩开让人迷惑的层层帷幕,我们会发现,贫穷与落后并不等于我们不要公正、公平、公开的规则,贫穷与落后并不等于我们的人民愿意永远忍受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法律,从本质上讲是相通的,它

5、是作为社会动物的人们为了保障人身的安全和财产的完整而相互签定的契约,尽管达成契约的方式各不相同。极权主义者、专制主义者总是喜欢把人类社会比喻为蜜蜂世界,谆谆教导人民,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分工和职责,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辈子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也不要瞎操心。仔细想想,领袖们为我们树立了多少这样的光辉榜样和形象,“革命战士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他们需要的不是会思想的人,而是听话的奴隶和“砖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组织的或集体的、社会的事务不是你们这些草民百姓该管的该问的,想都不要想,老老实实做你们的“工蜂”去罢。社会事务自有“远见卓识”的领导们(蜂

6、王?)替你们安排好了、计划好了。然而,那些“蜂王们”却不愿意遵守蜂们的规矩,“一心一意”多吃多占,多拿多得。不但自己多吃多占,而且,自己的儿孙、三姑四姨、七叔八舅等统统跟着享受权力与利益。不拿白不拿、不占白不占。拿了占了又怎的?既不想履行自己的职责,也不想奉公守法,高高在上,指手画脚。即或是履行一下职责也是敷衍了事,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试想蜂们要这样的王不是找罪受吗?然而,在我们东方,法律却不具有以“合法”的手段更换、废除或创立新的“蜂王们”的规则!您要想达到这个目的吗?那只好连那个该死的“法”与“蜂王们”一起端掉。事实上,我们中国和周边国家历史上的一次次的改朝换代就是这种观点的

7、最好注脚。这不能不让我们再次考虑“法”的合法性问题。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越深入、思考这个问题的人越多,那么,改朝换代就发生的越频繁。而每一个获得了统治权的人或团体,总是难以从那个怪圈中解脱出来。这是为什么呢?或许有人能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给出解释?当然,这里的“法”,我们仍然遵循一般的认识,即它是特指的社会制度、秩序等。关于第二个问题,即东西方的划分问题,地理学上自有明确的划分,然而在法学上、经济学上、政治学上却始终纠缠不清。在这里,笔者不想、也没有能力扯这团乱麻。我这里的“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