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

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

ID:10737716

大小:3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08

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_第1页
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_第2页
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_第3页
资源描述:

《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办理指南一、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按下列程序办理:1、省外企业持企业介绍信到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百井坊巷77号16楼,联系电话:0571-85068044,28059851)申领身份锁和操作手册(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以便现场安装、演示);2、省外企业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省外企业版),将企业基本信息、需要进入我省承接业务的人员信息和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录入系统并上传。3、省建筑业管理局会同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对省外企业上报的

2、数据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无误的,通知省外企业前来办理现场核验。4、省外企业持书面材料到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进行现场核验,其中人员身份证原件须现场进行身份证阅读仪验证。现场核验应携带以下书面材料:⑴《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⑵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⑶企业驻我省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的原件;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驻我省业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

3、份证原件;⑸企业在我省从事执业活动的注册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注册建造师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原件。所有原件当场核验后退还。5、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对省外企业提供的书面材料核验无误后,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注明有效期。6、省建设厅在浙江建设信息港上设置“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链接,公布已经办理备案手续的省外企业相关信息,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

4、二、备案内容变更(增减)省外企业已经办理备案的有关内容发生变化、增减的,应及时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省建设厅将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三、备案延续31、省外企业在备案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在我省承接业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按照上述程序办理备案延续手续。2、省外企业在前一个有效期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或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应当提交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经省建筑业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备案延续手续。省外企业在办

5、理备案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省建筑业管理局或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0571-85068044;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0571-85216767。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