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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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文号:京财税[1996]646号被转发文件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被转发文件文号:京政发[1996]7号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法律级次:税收规范性文件税种:土地增值税有关规费:税收优惠:征收管理:法律救济:发布日期:1996-06-05结束时间:实施日期:1996-04-12时效性:有效主题词:财政,税务,通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1996]6

2、46号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96)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1.关于普通标准住宅建筑标准问题。依照首规委、城乡规划委员会(96)首规办秘字第23号《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执行。2.关于纳税地点问题。为便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税源监控,强化征收管理,凡属国内单位和个人转让房地产的,一律在房地产座落地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管理科办理纳、免税手续。凡属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华侨及港澳台同胞转让房地产的,一律在北京市地

3、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业务科办理纳、免税手续。3.关于入库级次问题。土地增值税的入库级次,由北京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另行规定。4.关于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后会计处理问题。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后,会计处理按市财政局京财会(1995)717号《关于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执行。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关于印发《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的通知》。4.关于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中华人民共和

4、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

5、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第七条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

6、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第十条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第十一条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第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土地营

7、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的权属变更手续。第十三条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第十五条本条例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与本条例相抵触的,同时停止执行。关于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京财会[1995]717号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5)15号“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及财会字(1995)10号“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二日关于印发《北京市“九五”住宅建设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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