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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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外电)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广弘控股总部经济大楼项目永久用电(外电)工程施工发包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1目录一、工程概况1二、工程范围1三、工期及相关要求2四、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3五、付款方式3六、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及价款调整5七、材料设备供应7八、工程质量8九、工程验收及竣工8十、双方义务及责任9十一、违约责任11十二、工程转让及分包13十三、知识产权13十四、保密条款13十五、不可抗力条款14十六、保修期与保修责任14十七、合同组成文件

2、及解释14十八、其它15十九、附件1527甲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2工程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北520号。1.3工程规模:1、供电方式: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2、由燕塘F1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新建2面负荷开关柜(全绝缘)和1面断路器柜(全绝缘)组成房内一路母线。将省粮油储运公司综合房

3、至广州大道北520号综合房电缆在适当位置斩断,驳接10KV电缆接至本期新建开关房负荷开关柜内。由新建开关房断路器柜敷设10KV电缆至本期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敷设10KV电缆至各新建专变房。拆除临施用电低压用电设备。3、配电房设置:新建开关房、新建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4、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变压器2×1000KVA。用电设备容量合计2000KVA(KW)。二、工程范围据工程量清单、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指令,乙方负责深化设计、报装、供应、安装、验收、保修本项目外电(永久性用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本项目采

4、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1、由燕塘F1供电。新建开关房1间,新建2面负荷开关柜(全绝缘)和1面断路器柜(全绝缘)组成房内一路母线。将省粮油储运公司综合房至广州大道北520号综合房电缆在适当位置斩断,驳接10KV电缆接至本期新建开关房负荷开关柜内。由新建开关房断路器柜敷设10KV电缆至本期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敷设10KV电缆至各新建专变房。拆除临施用电低压用电设备。2、配电房设置:新建开关房、新建高压室、专变房、低压配电房。3、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变压器2×1000KVA。用电设备容量合计2000KVA(KW)。具体工程内

5、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和供电局批复的施工图纸为准。(2)在本工程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正式送电阶段,负责办理过程中涉及各相关管理部门的报批、报建、报验和停送电方案报审手续及沟通协调工作,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供电局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27(3)确保本工程实施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确保按供电部门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送电。(4)及时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结算及竣工资料整理移交。(5)办理永久用电的相关手续及完工后的临电设施拆除等内容。三、工期及相关要

6、求3.1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日历天,乙方于201年月日进场施工(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于201年月日前完工通电并办好验收手续,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交广州市供电局颁发的工程验收通知书、工程验收合格证。3.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到现场视察,以熟悉现场的位置、一般情况、交通情况、装卸材料设备、人员材料安置的限制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本合同执行的其它因素,乙方不得以不清楚施工工程现场的情况而提出额外索赔或延长竣工期限的要求。乙方必须按工期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延期违约责任。3.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监理人对进

7、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人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和监理人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3.4甲方和监理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和监理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和监理人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和监理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和监理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8、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相应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施工用供水点、电源接驳点、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事件时,乙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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