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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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学院:法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102010年5月23日摘 要诚实信用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乃至整个民法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本原则,为世界各国民事法律所普遍确认。在大陆体系,它常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或称为“帝王规则”。一个世纪以来,诚实信用原则出现了逐渐扩张的趋势。许多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一些具体的原理、制度,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冲击和影响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本文试就该原则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一介绍,通过研究分析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

2、条件、适用的范围及其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不足与完善来对该原则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及适用问题进行讨论。关键词:诚实信用原则、法律规则、司法价值、自由裁量10目录主要内容引言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概述(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历史沿革第一,近代民法阶段—诚实信用原则被确立为债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现代民法阶段—诚实信用原则被各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确立为民法基本原则。(二)诚信原则的含义分析二、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一)诚实信用适用的原则(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范围三、我国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不足与完善(一)我国诚实信

3、用原则适用的不足(二)我国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完善1.建立信用法律制度,实现信息充分流通2.完善法律救济,严惩欺诈行为3.建立国家信用体系,形成社会监管体制4.进行司法改革,保证法官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结语参考文献10论诚实信用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引言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民社会必然的道德信条,必然关系着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一个法律系统对人性的基本认识和基本态度。它在当代法律中的作用呈不断加强的趋势,成为整个民法领域的“帝王条款”。诚实信用原则也因此成为当今世界具有特殊意义的法律问题。我国(中国大陆)诚实信用

4、原则起步较晚,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执法者只有对其内涵有真正了解、对其本质有真正把握、在司法活动中对其有准确地动用,其价值必然能得以实现。可是诚实信用原则本身所具有的“非规范性、模糊性、衡平性、强行性、强制性补充性”等特点,决定了其在适用上存在相当程度的困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如何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甚至比作为法律条文的诚实信用原则来的更为重要。本文在对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的本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法官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条件。一、诚实信用原则的概述(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历

5、史沿革第一,罗马法阶段—理论准备。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在罗马法里,诚信契约是严正契约的对称。在严正契约中,债务人只需要严格依照契约的规定履行义务。凡契约未规定的事项,债务人不需履行。对契约的解释,只能以契约所载的文字含义为准。与此相反,在诚信契约中,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契约规定的义务,而且必须承担诚实、善意的补充义务。如契约未规定的事项照通常人的看法应由债务人履行的,债务人应为履行。就严正契约发生的纠纷,按严正诉讼的程序处理。在严正诉讼中,承审员无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按照契约的

6、条款对案件进行裁断;就诚信契约发生的纠纷,按照诚信诉讼的程序处理。在诚信诉讼中,承审员不受契约文字含义的约束,可根据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对契约进行解释,并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干预,以消除某些约定的不公正性,按照通常人的判断标准增加或减少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1]由此可见,诚信契约不仅要求当事人承担善意、诚实的补充义务,而且承审员还可以根据公平的原则对契约的内容进行干预。现代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两个方面—诚信要求和自由裁量权,都已萌发于罗马法中的诚信契约和诚信诉讼中。第二,近代民法阶段—诚实

7、信用原则被确立为债法的基本原则。从欧洲近代史上法典编纂运动到德国民法典制定,为诚信原则发展的近代民法阶段。这一时期的典型法是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诚信原则进入到近代民法阶段被分裂了,对当事人的诚信要求保留下来,但法官衡平权却剥夺殆尽。法官无论遇到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能在庞大的法典中像查字典一样找到现成的解决方案,因此,法官活动是机械的。法国大革命胜利后,在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法国民法典》得以问世。罗马法的诚信要求被继承下来,但只有指导当事人民事活动的意义,并且被限制在债法的范围内适用。《法国民法典》

8、第1134条、第1135条规定了诚信条款:“契约按照善意履行之”、“契约不仅依其明示发生义务,并依照契约的性质,发生公平原则、习惯或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德国民法典》第242条也是诚信条款:“债务人须依诚实信用,并且按照交易惯例,履行其给付。”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诚实信用原则在近代立法中被定位为履行债务的原则,只要求债务人单方遵守,对债权人及债权以外的民事权利的行使并无约束力,这就很难说它具有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2]第三,现代民法阶段—诚实信用原则被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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