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与税法关于工资薪金的差异分析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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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与税法关于工资薪金的差异分析摘要: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中首次对职工薪酬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系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又重新作了内外资企业统一的规定,因而导致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关于职工薪酬部分的差异进一步加大,本文对此进行了总结分析,探讨了二者今后的发展与融合。关键词:工资薪金会计准则税法1新准则中职工薪酬的内涵《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中明确指出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应当全部纳

2、入职工薪酬的范围。除主要包括构成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传统意义上的薪酬之外,还增加了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职工薪酬形式,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首次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准确内涵。2会计和税法关于职工薪酬部分的主要差异分析2.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准则》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

3、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这一规定和新税法上工资的口径基本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明确了税法对于工资薪金的界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关于职工人员方面的认定,会计

4、上所说的“职工人数”包括三类:第一层次,是指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第二层次是指虽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第三层是指虽然没有订立合同,也不是企业员工,但是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应当纳入《准则》所说的职工范畴。税法对此的规定是: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②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

5、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③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只要符合上述税法所规定的工资薪金范畴,符合税法所认定的员工范围,企业为其支付的工资均可以据实列支扣除。2.2职工福利费。对于企业内部设置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所属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属于职工福利的各项支出,《准则》采用了据实列支的处理办法。税法则规定应当按照比例列支,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

6、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3。由于计税工资已经放开扣除标准,因此将福利费的计提基数由原来的“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现在规定的“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等同于相应提高。2.3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企业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企业提供的职工

7、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的原则进行确认。关于有关保险的税前扣除,《条例》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可见对于保险费,税法强调的是依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的可以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税前扣除。2.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

8、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税法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2.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企业应当分别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和2.5%计提。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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