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

ID:11522061

大小:55.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7-12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_第1页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_第2页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_第3页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_第4页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部门名称: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备注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2协调民族关系,做好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维护民族团结。承担民族成分变更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为少数民族群

2、众提供政策咨询。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承担为少数民族中考、高考考生出具有效证明。3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进行管理。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审批相关宗教活动,并按照其活动规模和内容依法向上级民宗部门上报备案。配合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场所、假冒宗教教职人员、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取缔和打击。4引导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开展工作;指导和帮助

3、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指导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工作。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监督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5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涉外事务。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6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裂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和联谊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宗

4、教渗透。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6加强同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和宗教上层人士的政治安排;帮助指导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积极推荐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代表、宗教上层人士担任政协委员。7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进行监督管理。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8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

5、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9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帮助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民族事务科,电话:8496405;宗教事务科,电话:8496405。6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部门名称: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管理  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备注民族宗教事务区民宗局配合有关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

6、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在民族问题上的分裂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张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区公安分局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分裂活动和宗教渗透活动。6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宗教活动及场所的监管对宗教活动及场所的监管单位:张湾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为了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违法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特制订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全区宗教活动及场所二、监督检查内容和

7、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已登记宗教活动及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1、是否存在未依法申报登记宗教活动场所的行为;2、是否存在未依法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新建建筑物的行为;3、是否存在未依法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义工培训班的行为;4、是否存在未依法举办宗教活动的行为;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事项。(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处6宗教活动场所或者3个乡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职能负责日常巡查。2、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面不少于30%,由

8、区民宗局会同有关乡镇(街道)负责督查。3、全面检查:每年组织1次,抽查面不少于30%,由区民宗局会同各乡镇(街道)负责检查。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属地监督管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区域内进行宗教活动场所的日常巡查;(二)局对乡镇(街道)上报情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