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ID:11550112

大小:223.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7-12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_第1页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_第2页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_第3页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_第4页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冀南钢铁集团管理制度危险专项作业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各类专项作业是最容易发生事故作业类型,为规范各类专项作业,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时的各项安全规定,减少、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所有单位和外来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工作。3.定义专项作业指危险性较高的各类现场作业,主要有: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电气焊作业、吊装作业、交叉作业。4.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1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4.2

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4.3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4.3.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4.3.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4.4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4.4.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4.4.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4.4.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4

3、.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4.4.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4.5企业用火作业分级4.5.1特级用火作业4.5.1.1在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作业;4.5.1.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4.5.1.3在20点至次日8点期间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三级用火区域除外);4.5.1.4在运行的有毒、易爆、易燃介质罐区和柜区内的检维修;4.5.1.5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4.5.2一级用火作业4.5.2.1正在运

4、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4.5.2.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4.5.2.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4.5.2.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25JNGT/ZD-2/AQC-020-2016冀南钢铁集团管理制度4.5.2.5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4.5.2.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4.5.2.7危险

5、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4.5.3二级用火作业4.5.3.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4.5.3.2工艺系统管网;4.5.3.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的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5.3.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4.5.3.5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室、办公室等);4.5.3.6仓库、车库等禁火区;4.5.3.7厂区主要

6、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4.5.4三级用火作业4.5.4.1在以厂区主干道两侧路基为界的非明火作业。(当各类三级非明火作业用火点处在该区域时按四级用火处理);4.5.4.2在厂区禁火区内,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临时用火。4.5.5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4.6“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4.6.1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公司安全处签发、存档。4.6.2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公

7、司安全处签发、存档。4.6.3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各厂安全科或安全员签发后,报安全备案。4.6.4企业三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发后,安全管理人员存档。4.6.5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单位安全处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核批准。4.7用火作业安全措施4.7.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

8、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4.7.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4.7.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4.7.4一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