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1620333
大小:628.00 KB
页数:70页
时间:2018-07-13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仪器设备招标文件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水质、珠宝及医疗仪器检定装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CZB—11040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1年8月第64页共70页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仪器设备招标文件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水质、珠宝及医疗仪器检定装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CZB—11040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盖章)采购人地址:杭州市九环路50号邮政编码:310019联系人:毕学中联系电话:0571-81995099传真:0571-81995133采购代理
2、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电话:0571-85163630联系人:张俭传真:0571-85173262邮政编码:310015日期:2011年月日第64页共70页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仪器设备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须知8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22一、总则22二、采购范围24三、技术性能要求25四、产品质量要求:37五、售中及售后服务37第四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39第五章评标办法4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第64页共70页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
3、测院仪器设备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水质、珠宝及医疗仪器检定装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HCZB—110402、项目名称:水质、珠宝及医疗仪器检定装置3、采购内容:水质、珠宝及医疗仪器检定装置一批,包括下表所列仪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标项序号名称数量预算项目标项一1.双通道输入多参数分析仪1套水质污染监测仪检定,24万元2.余氯分析仪1套3.BOD分析仪1套4.便携式分光光度计1套5.溶解氧测定仪1套6.氨氮分析仪
4、1套7.直流电位差计1台8.U型压力计1台9.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1只10.电子天平1套11.游标卡尺1把12.生化培养箱1台13.空盒气压表1只14.低温恒温水槽1台15.交直流电阻箱1台16.秒表1只17.电子交流稳压器1台18.泄漏电流测试仪1台19.绝缘电阻表1只20.耐压测试仪1台21.玻璃器具一批22.邻苯二甲酸氢钾2瓶23.光纤光谱仪1台珠宝检测,12万元第64页共70页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仪器设备招标文件标项序号名称数量预算项目标项二1.非接触眼压计计量检定装置1台医疗仪器计量检定,39.5万元2.血氧饱和度
5、检测仪1台3.除颤监护仪检测仪1台4.顶焦度标准镜片1批5.验光仪检定人工模拟眼1批6.紫外光区透射比标准滤光片等1批7.医用泄漏电流测量仪1台8.毫瓦级超声功率计1台9.仿组织超声体模1台注: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标项或数个标项投标。投标4、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
6、)具有投标产品经营资格。(3)配备有售后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条件:(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11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在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7205室(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2)标书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3)购买标书时必须提交资料: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1年月日午时
7、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1年月日午时整,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57号三楼会议室。9、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付方式:第64页共70页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仪器设备招标文件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银行汇票、同城市银行转账支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全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延安支行 帐号:3300161793505000394010、质疑和投诉:投标
8、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