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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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议我国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在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我国的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许多缺陷。应全方位、多层次地完善现行的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使之在吸引外资、更好地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促进作用。[关键词]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税收法定主义;中国一、现行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存在的缺陷由于内在的制度缺陷及其所体现的政策导向的偏差,现拍行的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罟健康发展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这些内在[缺陷主要体现在:1.对内外资

2、企业珂实行两套税制,致使税收优惠内外有别,谖对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目前我国实擘施的是内外两套税制,对外资企业所提供馍的税收优惠待遇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过了荫内资企业,内资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远远醪10/10重于外资企业。内外资企业不公平竞争的结果是外资企业在国内许多产业中占据优蠕势地位,在某些领域形成垄断地位,这种蔓税收歧视也使得内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橇于劣势,最终导致许多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严重亏损、被兼并甚至破产倒闭。箕某些内资企业为获得和三资企业一致的待遇,改头换面钻法律空子,以“三资企业疳”的名义进行工商登记,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和国家税款流失。2

3、.税收优惠层次过多,政出多门,管理混蝮乱。现行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同时期,根据经济发展形势的亏需要和开放地区的先后顺序,针对不同的苜情况分别制定的,缺乏总体的规划设计和桃宏观控制。税收优惠层次过多、政出多门壅,导致地方与地方之间、地方与中央之间袭的税收优惠措施相互冲突和效用抵消,不序利于正确引导外资投向,人为地造成了外痼资在全国各地的不平衡分布。3.税疽收优惠方法单一。现行的外资税收优惠主忌要以直接减免税额、降低税率为主,具体仆措施有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二减三”梢征收所得税,或返还一定比例的已纳税额囟等。这些税收优惠只能使一部分企业受惠共,如“免二减三”

4、的办法对投资小、经营Щ期限短的项目有利,而对于投资期限长、崔投资规模大的项目则难以奏效,甚至与短踢10/10期项目比还有不利影响。再如,直接减免镞型税收优惠对于生产型,特别是劳动力密湄集型企业有利,而对于无形资产或设备投资比重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本密集型企凶业不利。由于税收优惠存在时限因素,部虐分外商还可以采取重新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婆办法规避税法,延长享受优惠待遇的时间髅。因此,单一的税收优惠方法在实践中会因其过于简单而使其作用大打折扣,从而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4.税收优惠С以地区性优惠为主,与国家产业政策不协庀调。现行外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偏重于地癯区性(主要是沿海开放地

5、区)优惠,对结虞构性运用不够。税收优惠制度对国家优先梨发展的产业(如高新技术产业)和经济欠挖发达地区重视不够,产业引导力不够。如礼设在经济特区的外资企业,不分产业性质遗都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这种税收S优惠政策使外资不分资本规模、技术层次瑰密集投向沿海地区,在经济特区,不少企导业只是普通的制造或服务企业,真正属于挟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较少。再如,对投资羊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其税诗收优惠待遇只提供给国务院批准的特定地稀区,弱化了外资税收政策的产业调节效果王,导致外资大量涌入规模小、技术质量低伫的行业,而现阶段面临着东部地区产业升捣级换代、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

6、基氖地的局面,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悖于经ε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有悖于产业结构调整裎10/10的目标。二、我国外资税收优惠法律ц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外资税收优惠法律餮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应是:逐步取消外资汴企业在税收优惠方面的超国民待遇,实行慈内外完全一致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实现ち内外资企业平等的税收待遇,使内外资企丿业在平等的起点上公平竞争。1.坚持税收法定主义,明确税收优惠立法权的︹主体。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的根本原则,剜是一个国家税收法治程度的衡量标准和前芳进方向,在某种程度上也是WTO原则对∑税法的最高要求。只有坚持税收法定主义惚才能保证各种税法措施(包括外资税收优聋惠法律制度

7、)具有最大的权威性、确定性猸、稳定性和普遍性。税收法定主义要榱求征税主体、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榍税率等税法要素必须由最高立法机关以法希律形式加以明确,不能在课税要素中留下麻空白并委托行政机关立法决定,否则就会劲影响税收法律的效力。因为税收优惠无论囚形式如何,如税率减免、税额扣除等,都申10/10是对原有税法要素的改变,地方各级政府篷都无权行使税收优惠的立法权,即使是授癖权税务行政机关立法,授权事项也只能限誊于个别具体的和辅助性的细节。从这个意义上讲,拥有税收优惠立法权的主体必须诜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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