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考研方法专利侵权中新产品、同样产品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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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2017法硕考研:方法专利侵权中新产品、同样产品的认定方法专利侵权中新产品、同样产品的认定案号一审:(2005)长民三初字第36号二审:(2006)吉民三终字第146号再审:(2009)民提字第84号【案情】本案涉及名称为氨氯地平对映体的拆分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为:一种从混合物中分离出氨氯地平的(R)-(+)-和(S)-(-)-异构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下述反应,即在手性助剂六氘代二甲基亚砜(DMSO-d6)或含DMSO-

2、d6的有机溶剂中,异构体的混合物同拆分手性试剂D-或L-酒石酸反应,结合一个DMSO-d6的(S)-(-)-氨氯地平的D-酒石酸盐,或结合一个DMSO-d6的(R)-(+)-氨氯地平的L-酒石酸盐而分别沉淀,其中氨氯地平与酒石酸的摩尔比约等于0.25。涉案专利所涉的氨氯地平包括左旋氨氯地平、右旋氨氯地平两个对映体,两个对映体及其盐具有不同的药理学特性。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S)-(-)-氨氯地平即为左旋氨氯地平,(R)-(+)-氨氯地平即为右旋氨氯地平。根据涉案专利的说明书,通过对DMSO-d6的(S)-(-)-

3、氨氯地平的D-酒石酸盐进一步处理,可制得左旋氨氯地平。由左旋氨氯地平可进一步制得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等。2005年2月,专利权人张喜田起诉至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称,涉案专利是制造左旋氨氯地平新产品的方法专利。石家庄制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奇公司)研发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和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新药,石家庄制药集团华盛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生产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原料药),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意公司)生产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

4、片,玉顺堂公司销售侵权产品,这些公司均侵犯了涉案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中奇公司、华盛公司、欧意公司、玉顺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查明,涉案专利系制造左旋氨氯地平的方法专利,在涉案专利申请日前,案外人辉瑞研究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辉瑞公司)在中国被授予专利号为95192238.6、名称为由阿罗地平的非对映体的酒石酸分离其对映体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238专利),[1]涉案专利以及238专利均为制造左旋氨氯地平的方法专利。为证明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方法与专利方法不同,欧意公司提交了专利号为200310119335.7、名称

5、为一种光学活性氨氯地平的拆分方法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335专利)的说明书及相关证据,用于证明其系使用自有方法制造左旋氨氯地平,并未使用涉案专利方法。一审法院委托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以下简称法源中心)进行鉴定,法源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认为依照335专利不能达到拆分氨氯地平的目的。【审判】第6页共6页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一审法院认为,左旋氨氯地平作为一种化合物,并不能直接供消费者消费,其必须与马来酸、苯磺酸等经成盐工艺成为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后,才真正成为产品,

6、因此,涉案专利能够延及被告生产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及其片剂。目前国内市场上只有原告生产的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及其片剂,以及欧意公司生产的马来酸左旋氨氯地平及其片剂,而原告产品的上市时间早于欧意公司产品。虽然辉瑞公司已在中国被授予238专利,但其产品尚未在中国上市。并且原告的左旋氨氯地平产品于2001年5月被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定为2001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2001年6月被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评为九五国家技术创新优秀项目奖。被告虽然认为原告的产品不是新产品,但是未提供充分的证据反驳。因此,涉案专利应为新产品的制造方

7、法专利。经法源中心鉴定,依照335专利不能实现拆分氨氯地平的目的,无法制得左旋氨氯地平。中奇公司、华盛公司、欧意公司未能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涉案专利方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审法院据此判决中奇公司、华盛公司、欧意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中奇公司、华盛公司、欧意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欧意公司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7日作出(2009)民申字第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为验证依照335专利能否制得左旋氨氯地平

8、,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对欧意公司制造左旋氨氯地平的方法进行了现场勘验,由欧意公司依照335专利中记载的方法进行现场试验。试验结果表明,欧意公司依照335专利成功制得了左旋氨氯地平。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理认为,1.在认定一项方法专利是否属于新产品制造方法专利时,应当以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为依据。所谓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是指使用专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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