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之四)

会议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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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会议种类,提高会议质量,促进公司会议的制度化建设进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第一章会议提拟与审批第三条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第四条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公司总裁或行政管理中心直接提拟;如果与议题涉及,可由业务的主管理部门提拟,报公司总裁批准。第五条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会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第六条各中心或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行政管理中心申报,公司总裁审批同意。第七条每月28日前,行政管理中心应编制《月度会议计划》报公司总裁审批同意

2、,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第八条凡行政管理中心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中心或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行政管理中心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第九条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第十二条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总经理办公会议、公司例会、公司行政会议、中心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第三章会议准备第十三条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或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员;2

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1)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2)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3)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第十四条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1、会议提拟中心或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准备的组织工作;2

4、、会务服务提供中心或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3、以公司名义召开的会议会务服务统一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4、各中心或部门在召开会议时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提交《公共会场使用申请表》,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登记至《公共会场使用情况一览表》并予以统筹安排。第四章会议组织第十五条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第十六条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

5、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中心或部门)、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第十七条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4

6、、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第十八条多个部门参加的行政会议原则上由公司总裁主持,公司总裁另有授权的,服从公司总裁授权。第十九条公司月度例会、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第二十条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第五章会议记录第二十一条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第二十二条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1、各中心或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一般

7、为本中心或部门的内务文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负责本中心或部门会议及本中心或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3、公司总裁主持的公司例会、行政会议原则上由公司总裁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公司总裁另有指定的,服从公司总裁指定。第二十三条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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