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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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消防设计1概述  该工程位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南与航站楼相邻,西与机场道相连,北、东为市政道路。本工程所在地地形平坦,自然地坪标高为4.0m。货运站建筑面积为4.8万m2,长为300m,宽为130m。库区为一层,屋架下弦高度为16.8m,办公楼3层,建筑高度小于24m。该建筑为机场转运仓库或者丙类厂房。本项目1997年设计,1998年施工,1999年竣工验收。  2消防用水量  本工程消防对象为货运站,货运站为钢屋架和混凝土柱,屋面为压型钢板的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对于高架库区储存物品为丙类可燃固体,对于分解和打包区域作业区则应为丙类厂房。为此

2、货运楼内设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货架区自动喷水为严重危险级,其它为中危险等级。消防用水量详见表1。货运站室内消防一次用水量为567m3,货运站室内外消防一次用水量为1053m3。室外消防用水由室外给水管网直接供给,室内消防用水由设在货运楼地下储水池和消防泵站供给,储水池有效容积为600m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1防火分区与自动喷水系统  该项目在设计时,按照机场码头内的中转仓库设计,集装箱高货架集中设置在空侧,为独立的防火分区,散货高货架设置在分解和打包作业区,散货高货架与作业区不在同一防火分区,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整体库房设置自动喷水灭

3、火系统,防火分区为2.4万m2。  美国《统一建筑设计规范》UBC1997年版[2]第5章关于仓库的规定,当内外承重墙、梁柱为4h耐火极限,楼板3h耐火极限,而屋面为2h耐火极限时,耐火等级为é-443,层数和防火分区不限;当内外承重墙、梁柱耐火极限为3h,楼板2h,屋面为1.5h时,耐火等级为é-332,层数限制为12层,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为3707m2;当主要构件耐火极限为1h时,耐火等级为ê-111级,层数限制为4层,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为1672m2,我国的二级耐火等级勉强相当于美国《统一建筑设计规范》的é-332。  英国规范规定厂房的防火分区为7000m2,设

4、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面积可以为14000m2。  美国《国际防火规范》(InternationalFireCode)1997年版[3]第23章规定,对于高架仓库,当建筑面积大于46450m2时,应设置通道,以及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最大堆垛高度12m,最大堆垛长度30m,最大堆垛体积11327m3。  从各国规范来看,仓库设置防火分隔是必要的,而且该类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应该。  在设计时,如果按仓库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4],整体要按严重危险等级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果按照

5、丙类厂房设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本建筑除集装箱高架库外,散货高架库区分散布置在货运站分解打包作业区内,不宜用防火墙分隔,国际上的此类建筑,如新加坡机场、中国香港机场、欧洲机场的货运站等均设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加之欧美规范也要求设置,为此本工程整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2自动喷水危险等级划分与设计原则  在工程实际设计过程中,没有把整个厂房作为库房来设置喷水强度,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强度,原因是如果本工程按高架库房设计,屋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仓储建筑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有区域为严重危险等级,喷水强度为

6、15L/(m2·min),这样势必造成不必要的投资。考虑到分解打包作业区货物堆垛高度一般不会超过3m,而且货物通常为随意分散放置,堆垛密度不高,根据1996年版NFPA13(StandardfortheInstallationofSprinklerSystems)的规定,堆垛高度不大于3m的丙类物品,可以采用中危险等级的喷水强度。为此,根据当时规范要求,分解打包作业区按中危险等级设置喷水强度。  分解打包作业区内有高货架,在同一空间设置喷水强度不同的自动喷水系统时,国内规范没有明确规定如何处理,根据NFPA13有关规定,喷水强度高的一端应向外扩展4m~6m。为此本设

7、计在散货高架库区与作业区的分界线处向外扩展一个柱距8m。  本工程的屋架下弦高度为16.8m,屋面最高处为19m,为此有人认为在屋面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85最高设置高度8m的要求。关于扑救地面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最大设计高度,各国规范不尽相同,德国规定标准反应喷头扑救地面火灾最大设置高度15m,NFPA850[6]规定为12m,NFPA13对普通标准反应喷头没有规定,对快速反应喷头的规定值为9m,我国规定是8m。其理论依据是火灾时,烟气在空间内的流动和热量聚集规律,见图1[7]。  假设烟气层的平均温度为A,热气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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