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

ID:12353689

大小:877.50 KB

页数:67页

时间:2018-07-16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_第1页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_第2页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_第3页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_第4页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_第5页
资源描述:

《煤化工竣工验收安全检查表2012.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安全竣工验收检查表1周边环境与总图布置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与内容依据实际情况检查结果备注1周边环境1.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和布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1.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在设区的市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即厂址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1.3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2条1.

2、4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3条1.5石油化工企业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5条1.6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当区域排洪沟通过厂区时:《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6条和第4.1.7条67(1)不宜通过生产区;(2)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1.7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

3、,不应小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表4.1.9的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10条表4.1.10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周边重要场所、区域及居民分布情况,建设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其相互影响情况,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科学、可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

4、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10条1.9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确定,表中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设置居住性建筑物,并宜绿化。《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672总平面布置2.1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石油化工企业设

5、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2.2条2.2石油化工企业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中表4.2.12的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2.12条2.3工厂主要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位于不同方位。《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3.1条2.4装置或联合装置、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可燃液体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3的2个或2个以上可燃液体罐组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装

6、卸区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头式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3.4条2.5全场性工艺及热力管道宜地上敷设;《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67沿地面或低支架敷设的管道不应环绕工艺装置或罐组布置,并不应妨碍消防车的通行。50160-2008第7.1.1条2.6管道及其桁架跨越厂内铁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5m,跨越厂内道路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5m。在跨越铁路或道路的可燃气

7、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及易发生泄漏的管道附件。《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7.1.2条2.7距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设备30m以内的管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窜入和积聚的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7.1.5条2.8各种工艺管道或含可燃液体的污水管道不应沿道路敷设在路面下或路肩上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7.1.6条3装置内布置3.1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中

8、表5.2.1的规定。《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5.2.1条3.2为防止结焦、堵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