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

ID:12396129

大小:46.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7-16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_第1页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_第2页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_第3页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_第4页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2011-6-814:20:04                                 论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界定                           笔者近期代理一起案件,案件尚在审理当中,但受理案件的过程,及开庭的感悟和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研究引发了一系列的思考,这些思考在对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也得到了印证,因此形成本文,以期抛砖引玉,能够完善我国的婚姻法:在金融制度日益发达,各种经济活动活跃的今天,法律能够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予以明确的界定,在保护善意第三

2、人利益的同时,更加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制度的安全性,构建维持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案情简介:笔者代理的案件表面看来非常简单:因丈夫存在赌博恶习,委托人与丈夫离婚,离婚两年后,突然遭到第三方手持前夫打下的落款为离婚前一个月打下的欠条对己提起巨额债务诉讼,要求委托人与前夫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查封了委托人与女儿现共同居住的房屋。另外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名下有多处房产,委托人仅仅留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委托人父母出资给委托人购买的房屋一栋,其余房产全部留给前夫,也约定相关债务由前夫承担。在开庭前,委托人前夫请假离开

3、住所地,并要求委托人帮自己筹集30万还高利贷,只要委托人帮他筹集了30万高利贷,自己就可以让原告撤诉,原告与委托人前夫是同事关系。委托人辩称,夫妻双方都在事业单位工作,家庭共同生活根本不需要将近70万的债务,并且自己对该债务的存在根本不知道。律师观点:委托人在找到笔者代理此案件前,已经咨询过三家律师,答复大体一致:只要委托人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前夫拿该笔巨款去赌博,委托人就必须与前夫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离婚协议书只能约束婚姻的双方,对善意第三人不能产生效力。法律为了防止夫妻双方借假离婚来逃避债务,所

4、以要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类似的案件当地法院已经判决多起:离婚后的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单方以自己名义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官观点:在开庭审理前,法庭主持调解,法官直接就问委托人是否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委托人出于诉讼技巧的原因回答没有,法院就直接说类似的案件我们审过,判过,结果都是对委托人不利的判决,所以委托人最好接受调解。法官在整个调解过程中,都没有问过委托人前夫将该笔巨款用往何处。仅仅希望双方在数额分担上达成一致意见。委托人认为这是因前夫赌博欠下的债务,并且前夫现在还被高利贷追得东躲西藏,该笔债务与夫妻共

5、同生活没有关系,不能承担该债务。调解失败。笔者观点:实践司法工作者之所以形成上述思路是源于2004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

6、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笔者对上述观点和思路持不同意见: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取决于债务的性质是否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上述观点片面的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但没有考虑当婚姻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或者婚姻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时,如何保护婚姻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的问题。在现行婚姻法规定太过概括的情况下,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界定。英国法学家丹宁勋爵曾说过,制订法和法律文件的语言永远不可能是绝对明确的,因此解释它们时最重要的目标不是实现法律,

7、而是实现正义。[1]1本文将论述我国现行婚姻法相关法律条文或司法解释之间的矛盾,论述在现行法律规定下法院如何公平地分配举证责任,最大限度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倡议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我国婚姻法在实体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作出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规定。一.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表述及相互之间的矛盾(一)对我国《婚姻法》四十一条的正确理解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条应当

8、是我国法律中,夫妻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始出处。曾有不少学者律师对该条予以批判。认为该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也为当事人假借离婚逃避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认为当事人协议分配债务或法院判决债务分担都没有债权人的意志体现在其中,所以债权人的利益很难保证。而事实上这是对该条的误解。该条开宗三个字“离婚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