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ID:1242642

大小:65.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1-09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激励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提高。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攻

2、读硕士学位。推免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而直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部、学工部、校团委、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设在教务处培养科。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各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第三章推荐原则第五条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试、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要充分利用

3、推免生选拔方式,发现一些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第六条推免生工作应考虑各硕士点发展的需要,适当照顾生源相对较少的学科。同时,为使各硕士点留出足够的名额供统考生选报,学校将对推免生较集中的学科进行调控。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党组[2000]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2006年4月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每年可选拔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工作特长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社会工作特长生”),通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形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第四章推荐条件第八条纳入国家普通

4、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第九条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心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第十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1-6学期(五年制1—8学期)学习成绩优异,必修课没有不及格科目。第十一条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外语要求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获得原外语四级证书)。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统测。日语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国家日语专业四级统测。第十二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对在国家、省(部)等竞赛中获奖的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生,要求

5、在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前3年(五年制前4年)学习中课程重修学分在3学分以下,且重修成绩要达到75分以上。社会工作特长生指符合教育部党组[2000]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长大学[2005]177号文件《关于印发<长安大学免试研究生从事学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者。第十三条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记录。第十四条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第十五条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硕士生入学体检标准。第十六条所有推免研究生必须参加本专业文化课成绩排名,并且在本专业排名前25%

6、的方可推荐。第五章推荐程序第十七条由学生自愿申请,院、部根据推荐条件,依据学校制定综合排名办法,按专业学科进行综合排名。学校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突出创新性人才的选拔,对文艺、体育及社会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第十八条综合排名办法:文化课成绩+附加分文化课成绩:前3年(五年制前4年)∑(课程成绩分×学分)/∑课程学分附加分:附加分为下列5项内容之和,总分值最多不能超过5分。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获奖情况加分分值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5分/次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3分/次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2分/次

7、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3分/次省(部)级学科竞赛二等奖2分/次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1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5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银奖)3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三等奖(铜奖)2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3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银奖)2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