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民法分论答案

2010民法分论答案

ID:12454750

大小:46.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7-17

2010民法分论答案_第1页
2010民法分论答案_第2页
2010民法分论答案_第3页
资源描述:

《2010民法分论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民法学·分论》(A卷)专业法学年级2009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方式:闭卷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C2.D3.D4.A5.A6.B7.A8.D9.A10.B11.C12.B13.C14.D15.B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ABC2.ABCD3.ACD4.ABCD5.ABCD6.ABD7.ABC8.ABCD9.ABCD10.AD三、判断分析题(本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2、1.业主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享有优先购买或承租权。错误。(2分)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如果理解为是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或承租权,则极有可能与此立法目的相悖。(3分)2.甲保险公司为乙保管珠宝,后因保管不善被丙盗走,甲、丙二人应当对丙承担连带债务。错误。(2分)甲、丙二人对丙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债务。(3分)3.共同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同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错误。(2分)共同共有人内部不存在份额问题,因此不存在转让份额及其优先购买权

3、问题。(3分)××课程()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第3页共3页4.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错误。(2分)承包期内,只有承包方全家迁入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才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3分)四、简述题(本大题共3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述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1)让与人为具备权利外观的无权处分人(1分)(2)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1分)(3)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存在有偿交易行为(1分)(4)该交易行为具备除有处分权外的有效要件(1分)(5)受让人已完成物权变动公示(1分)2.比较

4、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异同。同:其实质均系以相邻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有立法甚至以相邻权为法定地域权(1分)异:(答出4点即可得4分)(1)权利性质不同(2)发生原因不同(3)权利内容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5)是否有偿3.比较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差异。(1)发生根据不同。物上请求权由物权排他力当然而生,是物权的支配力受到侵害而给予的救济;而债权请求权则是债权的当然效力,不论其是否受到侵害。(1分)(2)目的不同。物上请求权仅回复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债权请求权旨在实现债权。(1分)(3)后果不同。物上请求权实现的后果是获得对物的圆满支配;债权

5、请求权实现的后果是债权消灭。(1分)(4)效力不同。物上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具有优先效力;债权请求权具有平等性。(1分)(5)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物上请求权(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受时效限制。(1分)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论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定(2分)、内容法定(2分)、变动强制(2分)。××课程()卷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第3页共3页物权法定的原因分析。(4分)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后果。(3分)物权法定与私法自治的关系。(2分)具体答案可参见教材第230-206页,回答应当有所展开,不能只有要点。六、案例分析

6、题(本题4小题,共15分)1.设,在乙向甲交还钢笔之前,乙不慎将钢笔摔坏,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3分)乙不承担赔偿责任。(2分)依《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拾得人乙仅系一般过失,故不负赔偿责任。(1分)2.设,甲在丢失钢笔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钢笔并归还,愿以现金1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1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钢笔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

7、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4分)乙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2分)依《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甲张贴启事的行为属于悬赏广告,具有约束力,故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悬赏广告的赏金。(2分)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钢笔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通讯费、交通费、误工费30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寻找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4分)乙的寻找行为属于无因管理。(2分)其请求应当得到支持。(1分)因其属于

8、实施无因管理行为所发生的合理或必要费用。(1分)4.设,乙拾得钢笔后将其以300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