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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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自住住房个人消费,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担保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装修、投资等其他用途。第三条公积金贷款实行

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贷款担保、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第四条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确定贷款条件、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偿还方式及担保方式。公积金中心委托有关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订公积金贷款委托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第五条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查批准公积金贷款,向受委托银行划拨贷款资金,负责公积金贷款的核算和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结算、回收业务。第二章贷款申请条件和材料第六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

3、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与公积金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公积金帐户余额不低于12个月的缴存额;(五)申请人在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二手房),申请人应为房屋合同约定的买受人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人;(六)申请现房、二手房贷款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票据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一年,申请期房贷款的,商

4、品房购房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不超过二年;(七)购买自住住房已交付不低于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第三套起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八)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九)申请人、配偶和担保人须授权公积金中心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个人信用状况;(十)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七条下列情况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

5、贷款:(一)以非夫妻关系的共有权人身份购房的;(二)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有未清偿大额债务及担保的;(三)因离婚、死亡、继承、赠与、交换等原因出现财产分割、分析、过户等非房屋买卖交易行为或产权关系不明确的;(四)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同一房屋只能申请一次贷款。第八条凡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还款承诺书(担保书);(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借款人为单身或离异的,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6、(三)房屋证明资料:1、购买自住住房的:(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完房产证、土地证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票据。房产证、土地证已办理完毕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税票据;(2)购买二手房的,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票据;(3)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集资建房单位的职工证明,主管部门对建房的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票据。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部门的批文、建设工程规

7、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管理部门出具的工程预决算报告和付款票据。3、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区、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翻修、大修的文件,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和付款票据。4、商转公(用公积金贷款归还同套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的:(1)提供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还款账户(账户名称为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2)提供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时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3)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表。(四)本人、配偶及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经济收入证明和经银

8、行查询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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