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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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供水设施迁移工程方案审批)(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994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158号发布,1994年10月1日施行的《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装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地级市、县(县级市)人民政府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因工程

2、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批准。四、行政审批条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行政审批条件是:(一)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二)经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同意;(三)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五、实施对象和范围21根据《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北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工程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企业法人、组织。六、申请材料(一)申请书;(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声明书;(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线、路)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四)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一式六份;(五)电子文件。七、

3、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和上报市规委会审批时间)。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9-3207300;投诉电话:0779-3207324。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图2.申请书示范文本21附件1:行政审批流程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窗口受理(限0

4、.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经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3个工作日)科长提出审核意见(限1个工作日)窗口出件(限0.5个工作日)局领导审批(限1个工作日)21附件2:申请书示范文本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表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住址申请事项改装、迁移影响片区施工起止时间补救措施方案项目平面图初审意见市、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2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5、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部、国家计委于1991年8月23日颁布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建规[

6、1991]583号)第三条、第七条规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一)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二)设区城市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由设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县(县级市)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由县(含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四、行政审批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1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条件是: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对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不予核

7、发,并书面说明理由。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六、申请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申请材料为:(一)书面申请(1份,原件),内容包括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的说明,各用地单位盖公章。(二)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1份,原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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