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

ID:12637884

大小:79.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7-18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_第1页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_第2页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_第3页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_第4页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红安县简介 招商优惠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红安县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更多客商在红安投资兴业,促进红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红安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客商,系指来自县内外的投资者。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下简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商贸和文化旅游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第二章投资产业导向第四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允许的项目以及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第三章税收第五条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必须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工业项目。根据国家对“老、少、边、穷”地区以及“中部崛起”

2、等相关政策,新办企业所应该享受的优惠和减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对落户红安新型产业园的工业项目、园区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红安新型产业园新办工业企业,从依法纳税之年起,三年内由县财政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本级留成部分的50%用于扶持该企业;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前三年100%、第四至第五年的50%用于扶持该企业。第七条对来我县注册经营的总部型或贸易型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其奖励额度按年纳税额分档超额累计计算。具体奖励比例由县政府另行制定。第四

3、章土地和房产第八条18红安县鼓励投资的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更多客商在红安投资兴业,促进红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红安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客商,系指来自县内外的投资者。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首期固定资产投资额(以下简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商贸和文化旅游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物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第二章投资产业导向第四条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允许的项目以及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第三章税收第五条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必须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的工业项目。根据国家对“老、少、边、穷

4、”地区以及“中部崛起”等相关政策,新办企业所应该享受的优惠和减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对落户红安新型产业园的工业项目、园区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在红安新型产业园新办工业企业,从依法纳税之年起,三年内由县财政将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本级留成部分的50%用于扶持该企业;将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本级留成部分前三年100%、第四至第五年的50%用于扶持该企业。第七条对来我县注册经营的总部型或贸易型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按一定比例奖励给企业。其奖励额度按年纳税额分档超额累计计算。具体奖励比例

5、由县政府另行制定。第四章土地和房产第八条18所有工业项目,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50年内的使用权。土地地价不低于国家规定的红安县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对在红安新型产业园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工业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税收预期贡献,县政府给予投资奖励。对在红安新型产业园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园区外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年预期税收过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以项目议政策”,给予更多优惠。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等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第九条客商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时,免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6、转移登记费。第五章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第十条客商投资企业应按规定执行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环保、消防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属于县内审批的建设项目,7日内办毕;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尽力做好汇报、疏通、争取和服务工作,尽量减轻企业负担,促使项目早日建成。第六章基础设施配套第十一条客商投资的水、电、通信、电视、供气、基建的报装、报建手续,在相关手续资料提供齐全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毕。客商投资企业的用水、用电实行同城同价。第十二条对落户红安新型产业园的项目,由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五通一平”(水、电、路、通信、电视、土地平整),主管线接至企业

7、围墙外,围墙内基建工程发包、建设、企业用工等由企业负责。第七章投资服务第十三条实行涉企规费“一卡制”。落户红安新型产业园的工业企业,实行五年零规费,五年后纳入涉企规费“一卡制”的范围。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项目“一条龙”服务制度,严格按“进一个门办好、交协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要求,为客商提供服务。18对客商投资企业应缴纳的法定规费,由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会同招商局每年核定一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重点企业制发《缴费明白卡》,由企业持《缴费明白卡》定时、足额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缴纳,各执收部门一律不得再到企业收费,企业可拒缴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