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井巷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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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1.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第1.0.4条矿山井巷工和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第一章总则第1.1.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

2、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第1.0.4条矿山井巷工和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第1.0.5条 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

3、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第1.0.6条 安全技术、劳动会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第1.0.7条 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第1.0.8条 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

4、资料。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第1.0.9条 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工程质量论证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1.0.10条 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全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第二章  施工准备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2.1.1条 井巷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审查矿井地质资料,检查钻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剖面预测图;二、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四、完成施工设施及设备的安装;五、立

5、井、斜井、平硐开工前,尚应完成下列工作:1、场地的测量、基桩埋设、场地平整及障碍物拆迁;2、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给排水、输变电、通讯、防火、防洪、防涝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辅助设施;3、立井的锁口,斜井、平硐的明槽及井口掘砌。第2.1.2条 井口场地平整,除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有滑坡的山坡地区,应先进行滑坡处理,井口上侧的截水沟和排水沟,应在井筒开工前完成;二、场地填方不得采用自燃性或有害性的矿石;三、填方高度超过1m时,应先做好建筑物的基础和管、网、沟的施工;四、当地面爆破作业和井筒开

6、凿同时施工时,应有保护设施,并应制定安全措施;五、场地平整后,应检查测量基点有无移动。第2.1.3条 施工用水量,应按工程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量确定。当工程和生活用水量之和大于消防用水量时,施工用水量应按工程生活用水量确定;当工程和生活用水量之和小于消防用水量时,应按消防用水量确定。施工总用水量,应计入10%的备用量。第2.1.4条 施工其间,应有可靠的施工电源。主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矿井施工供电总负荷。备用变压器的容量,应保证主变压器发生故障时,能继续供应70%的负荷用电。第2.1.5条 施工期间的压风量,应根据井下工作面及地面设备需用风量

7、之总和计算,并应计入10%的备用量。并下工作面的风压,不得低于0.5MPa。第2.1.6条 采取特殊施工技术施工的井巷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的需要,完成必要的准备工作。其施工准备的具体要求,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第2.1.7条 在冬季、雨季施工的工程,应根据地区及工程的特点,制定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   第二节 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2.2.1条 井筒开工前,应完成检查钻孔,并具有完整的检查钻孔资料。当井筒不通过含水冲和层和无有害气体突出危险,且具备下列情况下时,可不打检查钻孔。一、已有勘探资料表明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二、距井筒中

8、心25m范围内已有钻孔,并有符合检查钻孔要求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三、井田内或相邻井田已有生产矿井,掌握了地质、水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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