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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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38■■_T:I取圯2011年第5期(第18卷,总第107)1XINGZHENGLUNTAN行政改革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周琬,杜正艾(1.中国农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北京100091;2.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北京100089)摘要:各级政府间财权,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突出问题,即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财力分配中”内外不清”;政府间事权划分缺乏制度规范,事权范围划分随意性大;事权与财权,财力之间没有建立起刚性互动机制;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不清

3、;转移支付体系总体设计不尽规范,监管力度不足,出现异化倾向;权力配置上存在头重脚轻,财权,财力划分上存在头轻脚重等现象.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应处理好五个关系:正确处理事权与财权的关系,坚持以事权定财权;正确处理事权与财力的关系,坚持以事定支的原则;正确处理财权与财力的关系,坚持财权划分为基础,财力转移为辅助的原则;正确处理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财权关系,坚持适度分权的原则;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具体的举措是:合理界定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关系,为建立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奠定基础;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的税种,适当扩大

4、地方税权,增强地方财力;根据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适度采取差异性的财税政策;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法》,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加快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缩减政府财政级次;完善《预算法》,保证财权,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可预期性.关键词:行政体制;公共财政;财税体制改革;政府财权;政府财力;政府事权;公平与效率中图分类号:D630.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460X【2011)05—0038一o6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的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既是经济体

5、制问题,也是一个政治体制问题,涉及中央和地方在动员,支配经济资源上的权责划分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集权与分权关系的调整,建立健全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必须从理顺财权与事权,财力与事权两个方面同时进行.一,建立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任重道远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1998年开始实行的以公共财政为目标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财力关系逐步理顺.财权,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初步形成.但是,由于财税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分开进行,缺乏系统配套,加上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级政府间财权,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依然突出,集中表现在:(一)各级政府事权,财权,财

6、力分配中”内外不清”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中介组织的职能划分还不是完全清楚,政府缺位,越位,错位问题同时存在.政府越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承担了不少应该由市场,社会去做的事情,财政尚未退出营利性领域,继续实行企业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等;缺位主要表现在,基础教育,基础科学,卫生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某些公共服务供给甚至还处在空白状态.这种”内外不清”使政府不能将有限的财力用在政府必须履行的事权上,使政府财力与政府事权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匹配状态,政府财力不能完全满足政府事权的需要.(二)政府间事权划分缺乏制度规范,事权范围划分随意性大.我国《宪法》,《国

7、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对各级政府的职能,事权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如中央政府承担l8项职权,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承担10项职权,乡镇政府承担7项职权.但这些事权划分过于宽泛,事权说明不够具体.只有中央政府才具有的事权(如国防和外交)或只有地方政府才具有的事权(如对本地区提供公共产收稿日期:201l一03—31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管理创新))(2008GXSIBO0)作者简介:周琬(196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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