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

ID:12996962

大小:53.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20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_第1页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_第2页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_第3页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_第4页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XX银行收单业务风险责任追究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促进本行收单业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强化风险意识,落实风险职责,防止重大风险事件、业务事故及内部案件的发生,保障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银行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管理办法》(X银〔2010〕630号)、《XX银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X银〔2008〕825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属于“操作规程”,适用于本行各级机构。第二节风险管理责任机构及责任人第三条按照“谁出险,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分行及其下辖经营机构(含异地机构,下同)为风险管理责任机构,承担属地风险责任。分行零售事

2、业部(收单业务主管部门,下同)发生风险问责范畴内的违规事件和业务事故,分行承担直接风险责任;经营机构发生风险问责范畴内的违规事件和业务事故,经营机构承担直接风险责任,所属一级分行承担间接风险责任。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风险管理责任人主要包括分行零售事业部总监、副总监,负有收单业务管理责任的二级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及相关收单业务管理岗位人员等7;经营机构负责人、商户拓展岗位人员等。第二章风险问责规定第一节问责范畴第五条对于因失职、渎职或违反本行各项管理规定,辖内出现收单风险事故情形之一,导致本行遭受10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或因收单业务违规经营被外部监管机

3、构、执法机构通报批评和处罚,经总行零售银行管理总部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分行零售业务年度评先资格,并启动问责程序。第六条收单风险事故情形包括:(一)未按规定对收单业务不相容岗位实施有效分离,致使商户拓展、商户审批、机具管理、风险商户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混岗、串岗、交叉操作,未能发挥相互监督制约作用的;(二)未相对固定分行收单业务关键岗位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相关岗位业务检查和风险培训,导致因收单业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或职业道德低下发生风险事件的;(三)未严格执行商户发展“亲访亲核”等相关规定,违规发展无实际经营场所、无实际经营内容及禁止拓展类商户的,收集的商户资料在准

4、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上存在严重瑕疵的;(四)未严格执行商户审批制度和流程,7未尽职核实商户信息及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未调查商户经营状况、资信背景等重要事实,超越权限或变相超越权限进行审批操作,违规或错误设置系统参数的;(五)未按规定执行现场装机,导致商户实际装机与申请资料不符等原因违规受理银行卡的;(六)未执行商户审核、巡检等相关规定,导致发生虚假申请商户、恶意倒闭商户、伪冒交易合谋商户,以及利用终端机具侧录客户信息的;(七)未按规定开展商户回访,或伪造、虚构回访工作记录,致使本应在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状况未得到及时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八)未按规定对预

5、警商户进行调查、处理、回复,导致预警商户的风险和危害进一步扩大的;(九)未按规定清理无效商户、失联商户,导致大量无效终端机具布放、失控直至风险产生的;(十)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资金清算,导致资金清算错误、款项错划,且未能及时监控、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的;(十一)未合理测算商户为本行带来的综合效益和价值贡献,大量无效垫付清算资金和手续费的;(十二)未按照终端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于失职或渎职造成终端批量损失的;7(十三)未按规定时限,及时、妥善保管各类商户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不齐全,遗失或商户资料信息泄露;(十四)未按收单业务外包机构管理规定,超权限、超范

6、围委托或疏于管理的;(十五)未按照银联卡账户信息安全管理的规范和要求操作,造成有关系统或终端发生账户信息泄漏的;(十六)本行员工自行或串通商户、持卡人,利用本行收单业务的激励资源和营运资金,套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七)未对影响本行声誉的突发、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处理,或未主动采取或协调相关部门(单位)采取防范、补救措施的;(十八)发生其它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第二节事故程度第七条风险事故等级的认定以损失程度(包括直接资金损失、赔偿、罚款和法律诉讼损失)和外部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处罚的级别为主要考虑因素,兼顾对本行声誉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第八条风险事故等级划分为以下三类:

7、(一)“一级事故”为超过200万元(含)以上重大经济损失,或被中央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处罚(含罚款、限制业务开展等),对本行声誉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二)“二级事故”为达到50万元(含)-2007万元的较大经济损失,或被中央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通报批评,或被省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处罚(含罚款、限制业务开展等),对本行声誉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三)“三级事故”为达到10万元(含)-50万元的经济损失,或被省级监管机构、执法机构通报批评,对本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第三节问责处罚第九条风险事故的问责处理,以事故程度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为依据,除按照《XX银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