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量论解说(下卷) - 灵山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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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释量论(下)现量品…………………………………………………………………………………………1第五卷……………………………………………………………………………………1第六卷……………………………………………………………………………………75第七卷……………………………………………………………………………………144他义比量品……………………………………………………………………………………230第八卷……………………………………………………………………………………230第九卷……………………………………………………………………………………288第五卷现在来读《现

2、量品》。我就直接读了。翻到27页。所量有二故,能量唯二种。很简单,因为所量有两种,所以能量也应该有两种。这一个我们要注意,所量就是认识对象,认识对象只有两种,自相、共相。所谓自相,一般都是给说成就是事物自己,共相则是在事物上进行的抽提。或者我们明白地说,自相是事物本身,共相是对事物进行的遍计所执【补充:顺真教授给我了一下他的《成量品讲稿》,里头说“共相是于诸法之自体之上所增益的标记”】。对自相的认识是现量,对共相的认识是比量。对自相的正确认识是现量,对自相要是认识错了,就是似现量这只是我们的习惯说法而已,实际上并不准确。。对共相的正确认识是比量,对共相的

3、认识要是错了就是似比量。现量(对自相的正确认识)量对自相的错误认识汉传因明中把这个叫似现量。。非量习惯上称为非量,实际上这个叫法是不对的,具体请参考《集量论解说》相关部分,以及《宗镜录三量说》。似现量似比量(对共相的错误认识)对共相的认识真比量(对共相的正确认识)在陈那论师的《集量论》里头,有这样的颂子,“迷乱世俗智,比与比所生,忆念及悕求,似现有膜翳”,这七种情况实际上还包括在共相(正确的、错误的)以及错误的自相里头。所以我的这个图是最完整的。我是想起啥就说啥了,在这里我要多说一点儿所量,也就是自相、共相。其实所谓的自相,到底是啥家伙,我们一定要弄清楚

4、,不然可真就麻烦透了,因为前边儿法称论师就说过,“不许彼世俗”(《释量论》颂子15页,《释量论略解》122页),这样一来,我们就得用心了:陈那论师本就是唯识大师,所以《二十论》里头的“内识生时,似外境现”436之类他熟悉得很,他自己也写出了《观所缘缘论》这样的著作,说得很清楚,“内色如外现,为识所缘缘……识上色功能,名五根应理”,等等,象这些话,其实就告诉我们了,所谓自相,“自”就是心识(的种子),“相”就是(心识的种子在现行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子,所以说,实际上“自相”就是心识(种子在现行的时候)所表现的那个样子!或者说心识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样子!对这自

5、相的认识就是现量。现在我们对自相的实质还没有弄明白,谈何现量?进而的根现量、意现量……根就是识上的色功能,我们叫它成五根而已。现在在藏传中,通常的说法,把自相说成事物本身《因明七论入门》中有说,“谓能真正表达功能,为自相之性相。”(见杨化群《藏传因明学》,台南湛然寺印, 2006年10月版,第118页。)这说法其实来源于法称论师,比如《正理滴论》中说,“自相者,谓从近或远之境物所生之认识,各照自境,现为各异……其余皆为共相。”(杨化群《藏传因明学·附录<2>正理滴论》,书本520页。),共相是意识的虚构,说自相是诸缘和合的,而共相是恒常的。这样来看,最基

6、本的概念,藏传、汉传都不一样,这就导致了二者只能是自说自话,没有对谈的基础。因为这《释量论》是法称论师的著作,所以我尽可能地提示自己要站在法称论师的立场上来说。能否作义故,发影等非义,胜解义无故。陈那论师说相唯有自相、共相两种,法称论师也来沿用陈那的这个说法,是不是陈那论师的这个说法就真的对呢?有没有可能出现第三种情况?法称论师就明确地说:不会的,绝对不会出现第三种情况!为啥他这么肯定呢?这三句颂子是以发、影为例来分析,所谓“发影”,这是佛教中常用的例子,法尊法师说是“即病眼所见之黑丝,如发乱坠之影相”。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它“能否作义”,因为所量有能作义、

7、不能作义的区别,第一句颂子的“能否作义故”,就是说,所量是可以根据能不能作义进行区分的,所谓“能作义”,就是指能起作用,象这支粉笔,我拿起它可以写出字来,这就是有真实用,它就是“能作义”;比如说“火”,具体的一把火,它是能够烧着东西的,它也是“能作义”,而“火”这个名字,或者我发出一嗓子——“火”,它不会把我的嘴给烧着了,那么,我发出的这一嗓子,“火”就不是能作义。那么,“发影”是能作义还是不能作义?当然是不能作义了,颂子里头明确地说“发影等非义”,就是“非能作义”。至于第三句颂子的“胜解义无故”,我得读法尊法师的译本了。翻到172页,在最上边儿这一小节

8、。我就不严格读了,需要哪一句我就读哪一句儿。这长行中说了,外人以为发影既不是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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