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ID:1347929

大小:40.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7-11-10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_第1页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_第2页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_第3页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_第4页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0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0年,国家火炬计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积极服务重点行业振兴和传统产业升级,服务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及其环境建设,服务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群体,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基地、产业化组织和科技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国家计划引导、地方组织实施、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集聚和激活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技术和资本要素,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项目申报分为产业化引导示范、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产业化环境

2、建设等三类。    一、产业化引导示范   (一)支持重点   1.围绕电子信息、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产业振兴,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围绕产业升级,重点支持产业链技术显著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及其配套产品开发;显著改善和优化区域环境的工业污染预防及治理重大技术及产品开发;重点行业显著节能降耗效应的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健康和安全的重大灾害及安全生产预警技术及产品开发;基于产业和行业应

3、用的软件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3.结合“走出去”10战略实施,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面向国际市场以及东盟、中亚、独联体、非洲等新兴市场,未来能形成较强国际竞争力、技术含量高、能够促进我国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   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详见《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10)》。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项目技术成熟。完成中试或鉴定,或已有小批

4、量生产;已获得相关行业生产许可,如产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环评合格报告等。   3.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后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4.申报科技兴贸出口示范项目的申报单位还需满足:申报的项目产品已出口且出口规模不超过300万美元;项目完成时可形成明确的出口创汇能力   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一)支持重点   1.围绕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产业集群技术升级,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信

5、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形成;支持创意、动漫、游戏、应用软件以及软件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形成。10   2.结合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园区、特色园区等工作,支持国家高新区内重点产业集群、产业技术联盟等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3.支持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内围绕产业升级开展的关键或共性技术开发、成果孵化和转化、中试、产品及质量检测等专业类技术平台,支持产业联盟网络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外包、工业废弃物集中处理等综合类服务平台。   4.支持

6、软件产业基地为提高服务能力、发展产业技术联盟和创新集群,升级公共技术开发平台和产品测试平台,建设面向行业应用的专业化服务平台,完善带动产业升级的创意产业和服务外包支撑平台,创新促进创业就业的信息与培训平台。   (二)申报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均可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申报单位必须是集群中的企业或服务机构,成立时间两年以上。   2.集群应具有市场化集聚特征,产业规模30亿元以上,产业链相关企业数量50家以上;已制定产业集群发展

7、规划;已建立面向产业集群技术升级或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3.集群中企业类项目,应突出体现对产业链技术升级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切实解决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难点,申请项目之间有产业关联。10   4.集群中机构类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或服务内容,有较强的专业化服务能力和团队。服务机制与模式合理有效,能产生较好社会效益。   5.集群项目重点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软件产业基地中具有集聚特征的产业集群。   (三)申报说明   1.申报组织由申报部

8、门自上而下方式统一组织、推荐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3个集群,计划单列市限报2个集群;集群项目限于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   2.每个集群内申报项目不超过8项,其中企业类项目3-5个,机构类项目不超过3个。集群内申请项目之间要有产业关联和技术服务相关性,所申请项目对产业技术提升有较大促进作用。每个集群须附地方政府制定的产业集群3年发展规划,一式三份。   3.每个项目材料单独成册,采用“打捆”方式申报,即企业和机构类联合申报方式,并附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