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ID:13502016

大小:65.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7-23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_第1页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_第2页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_第3页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_第4页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_第5页
资源描述:

《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无单放货的责任归属及其例外作者:罗曦随着航海技术和贸易的发展,专门从事运输的承运人出现,开始和贸易商人相分离;提单这种工具应运而生,并逐步完善成现在的单证交易,承运人在目的港只能向单证持有人放货,提单也是收货人向承运人提货的必不可少的凭证1。依照国际贸易惯例,承运人只能在收货人提交全套正本提单后交付货物;航运界一项基本原则是,承运人在交付货物之前如果没有收到任何何第三方对将交付的货物声声明物权的通知,他有权且且也有义务将货物交付予向向其出示正本提单者,如果果此人即是托运人、收货人人或被背书人的话2。这意意味着:(1)正本提单持持有人对提单项下货物有占占有权

2、,承运人必须将其承承运的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持有人。(2)正本提单持持有人才享有要求承运人交交付货物的权利。(3)承承运人必须仅在提交提单时时才交付货物,否则要对不不当交货之前或其后善意支支付对价购买提单的任何人人负责3。然而在国际贸贸易实践中,由于航速提高高、较短航次或提单转让过过程延迟的情况下,货物一一般先于提单抵达目的港,,严格凭单放货可能导致压压货、压船、压舱、压港,,不仅不利于生产流通,还还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以及面临被强制拍卖或没收收的危险,承运人往往被无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说服或或凭副本提单加担保交付货货物。究竟无单放货的性质质如何?无单放货又

3、将发生生何种法律后果?本文试图19/19图从无单放货的性质、责任任归属以及例外等几个方面面,对无单放货这一焦点问问题作初步探讨。一、无单放货的性质质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本提单放货,是指国际贸易易中货物运输承担者把其承承运的货物交给未持有正本本提单的收货人。㈠ 关关于无单放货的性质有很大大争论,本文认为无正本提提单放货属于违约和侵权的的竞合。一方面,承运人签签发提单,不仅是收到承运运货物的证据,同时与提单单持有人形成运输合同,承承运人必须把货物安全送到到目的港并正确交货,才属属完全履行运输合同;而无无单放货,承运人在未提交交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货给给收货人,未

4、履行正确交货货的义务,应属违反提单所所体现的运输合同义务。另另一方面,无单放货也侵犯犯了正本提单持有人对提单单项下货物享有的物权。对对于卖方,其享有货物所有有权,若买方不付款赎单,,货物所有权并未转移,卖卖方对其货物享有中途停运运权和处分权;对于质押银银行,其享有对货物的担保保物权,提单成为买卖合同同货款的担保凭证,若买方方不付款,银行有权对提单单项下货物行使留置权。因因此,承运人将货物交给无无正本提单的收货人,将损损害卖方或银行对于货物享享有的合法权利,不但违反反运输合同中应有的交货义义务,同时也构成侵权。正正如Denning大法官官在Sze Hai T

5、oong Bank  Cyycle Co.[19559]一案中指出:“航运运公司没有将货物交付给对对此票货物享有权利的人,19/19,他将因此而负担违约责任任。如果他没有凭正本提单单付货而将货物交付予无权权享有此票货物的人,他将将因此而负有债权之责。””㈡ 无单放货是否属违违法行为?有人认为,将无无单放货认定为“违法行为为”是不正确的,理由是根根据提单上对收货人的记载载交付货物,仅是承运人的的合同义务,是一种保证责责任,不是法律上的强制性性规定;《海商法》第955条对于“租约并入条款””的肯定,也就肯定了承租租双方如在卸货港不一定凭凭正本提单交付的约定;如

6、如果将无正本提单交货认定定为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对该违法法行为进行的担保应为无效效,但这类担保在司法实践践中却得到普遍认可,我国国国内有关部门也曾制定了了允许一定情况下副本提单单加担保提货的文件5。本文认为无单放货确属违法法行为。首先,《海商法》》第71条明确规定,提单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付货物的单证”,凭单放货货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各各国接受和公认的国际贸易易惯例,第71条并未赋予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因此此,即使承运人与托运人在在租约中约定可不凭正本提提单交货,也会因违反第四四章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认无效,根本不适用于第995条“租约

7、并入条款”的的情况。其次,1983年年下发的允许以副本提单加加保函提货的国务院文件不不仅在法律上难以找到依据据(仅是起协调作用的规范范性文件,只能对国内船舶19/19舶及与此有关的专业部门发发挥协调作用,对国外当事事人不能构成任何法律约束束力),而且在实践中也容容易产生许多消极作用(该该文件的确为解决疏港问题题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使使无单提货现象日趋严重,,常常出现承运人凭副本提提单加保函交货后,又出现现了正本提单持有人要求承承运人交货,使承运人无所所适从,常常发生纠纷,导导致当事人的经济损失)66。至于无单放货属违法法行为而无单放货保函却有有效的“悖论”

8、,在于无单单放货保函并不是担保无单单放货本身,而是担保无单单放货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