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超实用司法考试商经答疑汇编张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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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海峡商经答疑汇编公司法(一)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是准则主义还是许可主义?万国的书上说是准则主义于飞老师说是许可主义。指南针的辅导教材上也说是许可主义。答:新公司法对所有公司的设立均采准则主义,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原来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所采的核准主义。其最突出的体现就是对公司设立采准则主义和核准主义相结合,一般情况下实行准则主义,但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要经过证监会核准,不过这是核准股票发行,不是股份公司的设立核准。因此,只需要工商登记就可以。2.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有一个公司共四个股东,执行董事占股份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三人

2、各占百分之二十。现执行董事已死去,他的继承人有他妻子、儿子、父亲,现监事已提议召开股东会,想从新选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为法定代表人,可是原执行董事的妻子不配合,不去参加股东会,继承人之间也还为分割股份份额。现在问题是公司不能通过三分之二表决权来选新的执行董事,无法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也无法经营,问原执行董事的父亲可否替她孙子和儿媳妇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还一个问题是此公司是在旧公司法期间成立的,但上述行为是在新公司法实行后实施的,适用新法还是旧法。答:私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我们不妨按照新法分析一下:只要章程没有排除股东的资格继承

3、,那么该股东死后,本案中,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不限制人数都可以来继承。因此,该死亡股东的妻子儿子父亲都自然成为股东。作为共有财产权利的父亲儿子可以来行使共有股权,凑够三分之二的。当然如果继承人都不来,那么就属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形:他人(含该拒绝出席的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有限公司的股东也要按照请求董事监事起诉,或者自己告。3.母子公司间能否相互提供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答:都可以,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属于股东为公司担保,那么,母公司的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但是,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属于公司为自己的股东担保,则要经过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无

4、权决议。4.对《公司法》72条的一点疑问:(1)该条第2款规定,“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此处是否应理解为强制购买呢?如果是强制购买,为何还有后一句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答:法律提供了二种选择:1要么反对,那就必须买;2要么不买,就推定为同意向外转让;(2)如果此处理解为不是必须强制购买,那么不同意转让且又不愿购买的股东,在以后该股权对外转让时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呢?您在授课中提到,此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想买也不卖给他,是否是口误呢?答:优先权的前提是“经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才可以行使此权,不是任意情况

5、。当然,经过半数以上同意了,那么其他股东,(含反对股东)都可以优先购买了。5.股东代表诉讼中当事各方的诉讼地位<1>在股东请求董事告监事,或者请求监事告董事、高管时,原告是公司,被告是董事、高管或者监事;<2>在股东代表公司用自己的名义起诉的时候,股东为原告,董事、高管或者监事为被告,公司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6.<1>破产债权包含所有的民事债权种类吗? 答:不是!主要是合同债权!因为职务侵权、破产企业物件侵权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权列入了共益债务的范围,有破产财产随时发生随时清偿。<2>破产财产一〇〇万,破产费用八十万,共益债务八十万,如何清

6、偿?答:首先偿还破产费用全额;其次破产财产余额二十万用来还共益债务,但是由于不能足额,因此在各项共益债务内部按比例;如果破产财产只有十万呢,那么,就只还破产费用,在各项破产费用内部是按比例的。总之,破产费用都是首先要被考虑的!7.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损害债权人时,应该否定公司人格,由其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该股东出资虚假、不实,或出资后抽资,此时该股东以其未出资部分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如何区分这两种情况? 答:公司人格否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时,就不再局限于其出资财产,而是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债权人清偿。当该股东出资虚假、不实,那

7、是该股东和公司之间的事情,该股东应当对公司补缴出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8.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为什么? 首先要注意,本条只是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次解释原因:一,减资时,公司会持有自己的股份,但是我们知道,减资时,公司要退回资本给投资人,收购股份回来,这就意味着,对应该部分回购股份的资本已然退回投资人,也就是原物返还,因此作为孳息产生的来源退回了,何来孳息产生?就是没有原物即没有孳息;原因二:减资收购回来的股份公司自己虽然会持有一段时间,但是公司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对于即将走向销毁的股份,分红从何谈起? 9.未经登

8、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如何理解?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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