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

ID:1364420

大小:1.44 MB

页数:59页

时间:2017-11-10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_第1页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_第2页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_第3页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_第4页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_第5页
资源描述:

《cpa考试《经济法》第4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    1.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平均分值在16分左右,而且每年都会考查主观题。本章教材在13年和14年都有明显新增内容,所以今年考核中仍需继续关注。  2.本章出题往往是在具体合同的背景下,容易涉及大题的合同有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  3.本章学习以理解为主,入门难度不大,但是题目比较灵活,所以需要学员能够结合历年考题体会出题思路。  【考点一】合同的基本理论(两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偶尔出题,考核形式为客观题,重点在于合同法的适用情形和实践合同的例子。

2、  一、《合同法》的适用  1.适用: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不适用:  (1)特定合同中非平等的关系:政府用于公权力进行行政管理,如行政奖励的合同。  【注意】并非所有牵涉政府的都是非平等:政府采购合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受合同法调整。  (2)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协议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  A.监护协议  B.政府采购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股权转让协议  『正确答案』BCD『答案解析』本题

3、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分类按法律对名称和规则是否有规定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按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和双务合同按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要件(1)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59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2)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

4、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注意】常见的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定金合同、借用合同。★  【考点二】合同的相对性理论(两星)  【考点介绍】  本考点本身虽然只是偶尔出题,但是它的观点在教材很多内容中都有体现,考核的也很多。  一、理论分析  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是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债权是相对权  1.涉他合同(P74):  (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2)由第三

5、人履行的合同:    【结论】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论是向第三人履行,还是由第三人履行,责任只约束债务人和债权人。★  2.因第三人引起的违约责任(P89):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法律规定或按照约定解决。  【示例1】    【示例2】59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二、具体体现适 用1.租赁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6、,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P99)2.承揽合同: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P102)例 外1.代位权:债权人可以向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提起诉讼,主张权利。(P75)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以自己的租赁权对抗新的所有权人。(P99)3.单式联运合同:某一区段的承运人与总的承运人共同向托运人承担连带责任。4.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P104)  【例题·单

7、选题】(201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

8、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买受人乙公司。甲公司不享有不安抗辩权,其未按时送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向乙公司(买卖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思维导图:    【考点三】合同的订立程序(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在考试中多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