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万套轴承项目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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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轴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2、,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该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轴承项目建设单位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武清书联系人武清书通讯地址临清市潘庄镇东大章堡村东首联系电话13468378666传真0635-2832862邮政编码

3、252664建设地点临清市潘庄镇东大章堡村东首立项审批部门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7-371581-34-03-043624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轴承制造C3451占地面积(平方米)2066.00绿化面积(平方米)103.30总投资(万元)1221.6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2.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5%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5年10月一、项目简介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主要经营经营轴承及其配件的生产、加工及批发销售。该项目为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轴承项目,项目投资1221

4、.62万元,占地面积为2066m2,主要建设磨工车间、清洗车间、装配车间、仓库等,购置各类磨床、车床等,年生产300万套轴承。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与发展,做为工业基础件的轴承,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项目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了满足市场对轴承及热处理加工的需求,进一步巩固市场的稳定,带动周围群众就业,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自2015年开始,经营轴承及其配件的生产、加工及批发销售。由于原厂区距离居民区过近,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搬迁到现厂区,2017年8月正式变更公司地址。现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位于临清市潘庄镇东大

5、章堡村东首,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次评价项目临清市哥德精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轴承项目,该项目建立45之初未按要求对废气、危险废物等设置环保措施,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不好影响。临清市环保局对其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环罚听告[2017]3-232号),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本次系补办环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经过现场踏勘及调研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科学

6、、严谨”的态度,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及用地的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且“鼓励类”中无明确指出,项目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产业和技术。(2)土地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东大章堡村东首,根据临清市潘庄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规划证明,该项目符合潘庄镇土地规划整体要求有关规划证明见附件。(3)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的符合性具体

7、见表1。表1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鲁环函〔2012〕263号中相关内容该项目(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已经临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建设项目所在地完成减排任务,项目不需要取得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三)是否符合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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