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ID:13808045

大小:440.0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07-24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_第1页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_第2页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_第3页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_第4页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_第5页
资源描述:

《云南省保留实施的省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省直属部门保留实施的州级行政审批项目明细表(共42项)部门序号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时限(工作日)审批类别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其依据审批数量限制全部审批材料目录备注一、德宏州气象局1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序号第376项;《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8条7天行政许可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危险气体的运输、使用和存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有4名以上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学会考试合格并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作业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

2、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4、有必需的器材和设备;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1、申请。2、补正材料。3、受理。4、核查。5、许可决定:不收费无1、《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2、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员登记表、有关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4、施放气球的器材和设备清单;5、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23-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412号)序号第378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1号)第二条、第七条7天行

3、政许可审批对象是企业、其他组织、公民。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3.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防雷装置竣工验收:1.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2.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1、申请。2、补正材料。3、受理。4、许可决定。行政审批不收费,根据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宏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发展和该给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调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

4、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德发改收费〔2007〕3号)收取相应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费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初步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总规划平面图;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2.施工图设计审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

5、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23-3施放无人驾驶和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云南省施放气球审批规定》(试行)7天行政

6、许可审批对象是企业或其他组织。 施放气球审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施放气球单位持有《资质证》;2.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3.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并且在飞行管制部门划定的禁放区外。 4.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5.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不妨碍气象探测业务。 6.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必须加装

7、快速放气装置。 7.施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 8.施放现场应当有专人值守,以预防和处理意外情况。执法人员发现现场无人值守的,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复。取消施放活动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及时向审批机关报告;更改施放时间、地点或者数量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申请。不收费无施放气球单位应向施放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印制的《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内容包括

8、:(一)施放单位名称、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