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

ID:1382307

大小:147.00 KB

页数:28页

时间:2017-11-11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_第1页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_第2页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_第3页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_第4页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三篇国际贸易运输惯例与规则这一篇我们主要要讲解《汉堡规则》(《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从《海牙规则》至《汉堡规则》,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在内容上发生了质的变化,对当事人各方利益的保护更加合理,也适应了不断发展的航运技术的要求。第五章提单及付运单据贸易的发展必然是和运输的发展相辅相成,目前,世界70%以上的贸易量是利用海上运输进行的。海上运输的发展催生了提单的需要的,以及对提单的法律规范。一、提单概述提单是海洋运输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l16世纪之前,海洋运输不需要提单。因为当时没有出现专门的海洋运输承运人,船货的一家,即负责运输的船东就是货主,船

2、东亲自将自己的货物运到海外进行物物交换。所以货物在运输中受损也不存在赔偿问题。l16世纪初期船舶账簿成为提单雏形。随着货主不再与船舶同行,货物装船,船主出具船舶帐薄。l16世纪中期提单是租船合同或运输合同的附件。但提单只是船长收到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l17世纪提单成为物权凭证。只有通过提单,托运人或船东才能宣称对船载货物有合法占有权。l18世纪提单可以背书转让。提单可以转让使得货物在到达目的前进行转卖。二、提单的定义提单没有统一的定义,尽管《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是有关提单的公约,但是都没有给提单下定义。《汉堡规则》中,没有规定提单是物权凭证。三、提单的性质与作用(一)

3、提单是物权凭证n一般情况下,运输单据(海运单)在商业习惯或法律上不是物权凭证,但是提单除外。提单是物权凭证已经得到多数国家及地区法律的认可。n取得货物但未持有提单,并不能取得货物所有权。也就是说货物所有权转移效力从交付单据时已经发生,而不必等到实际交付货物。n提单物权凭证效力的作用1.有效维护卖方的利益虽然卖方已经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直接占有了货物,但是通过提单,能确保卖方对货物的所有权,维护卖方对货物的权利。2.有效地促进货物流通和转手买卖进行通过转让提单来装让货物,利用提单,提单所有人可以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二)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n“收据”的日常

4、生活理解n提单通常是承运人或船长根据大副收据签发的,确认收到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并已将其装船的证明。n收妥待运提单也是货物收据(提单上的船名没有确定)提单的免责性/否定性条文和批注n绝大多数提单证明都印有“重量、数量、品质…….不知”(Weight,Measure,Quality,Condition,andValueUnknown).这种条文或批注称为免责性或否定性条文或批注。n是否意味着你的货物重量、质量、数量等我不核对,我也不知道,将来有异议我不责任?否定性条文引发对提单作为货物收据性质的争议n争议: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具有初步证据效力还是最终证据效力?n争议的内容:甲方:提单

5、作为货物收据只具有初步证据效力乙方:提单作为货物收据,对托运人只具有初步证据效力,二对收货人或善意的提单持有人则具有最终证据效力初步证据:又称“表明证据”或“推定证据”,是指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条件下成立的证据,这种证据允许当事人通过反证加以否定。在提单中,签发提单的承运人只要提出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实际接收或装船的货物状况与提单所载明的不符,可以免除承运人对货主因这种不符的赔偿责任。最终证据:又称“绝对证据”是指不容推翻的,有关当事人丧失提出反证权利的证据。承运人不能提出进一步的证据,证明实际接收或装船的货物状况与提单所载明的不符,不能免除承运人对货主因这种不符的赔偿责任。免责条

6、款仍然存在l大多数国家和国际运输惯例认为承运人免责条款的合理性。避免承运人对货主承担无辜的责任。l承运人需要恰当使用批注。(三)提单是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l提单是“运输合同”还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取决于手持提单的当事人。l提单是“运输合同”还是“运输合同的证明”的讨论1)班轮运输条件下:由于签发的提单只有承运人的一方签字,而不具备当事人双方的签字,提单不具备合同的要求。托运人而言:受运输合同约束,提单仅是运输合同条款或内容的证明。善意受让提单的第三方:提单是确立与承运人权利义务的运输合同文件,不受运输合同约束。n2)租船运输下:租船人而言:受租船合同约束,提单仅是运输合同条款或

7、内容的证明。善意受让提单的第三方:提单是确立与承运人权利义务的运输合同文件,不受租船合同约束。n3)提单合并条款下提单合并条款:在提单中载明将租船合同(仅是出租人与租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入提单。则:租船合同可以约束租船人以外的提单持有人,也就是租船人以外的提单持有人受租船合同约束。因为原来合同只约束租船人和出租人;在提单转让后,提单持有人与出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只受到提单约束。现在将合同内容写入提单,即租船合同可以约束租船人以为的提单持有人。四、提单的种类及其作用(一)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