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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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推动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保证创建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达到预期目标,取得扎实成效,依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2、,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增强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不断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首府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第三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表彰主体的规范称号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第四条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适用范围:乌鲁

3、木齐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央、自治区、兵团、各省(市)驻乌单位;为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贡献的社会各族各界,包括本地、外地和海外人士。第五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评选文明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双拥”模范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前提条件之一,取得上述荣誉称号必须是已创建为同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要以创建表彰活动为平台,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拓展创建范围和

4、形式,全面开展好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处(科)室、馆、站、所、队,小区、大院、楼、家庭和模范个人等活动。创建活动可与“平安社区”、“五好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相结合进行。第七条创建表彰活动归口民族工作部门管理。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办),设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区(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办设在各区(县)民宗局,并配备一定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区管委会、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5、位均要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办,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创建表彰日常工作。各级宣传、统战部门要加强对创建表彰活动的指导和协调。第八条创建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是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表彰活动的领导,将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社会建设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全过程,纳入干部任期管理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九条模范单位评选条件:(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

6、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关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和首府稳定。(二)坚持开展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制度、有安排、有部

7、署、有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依法保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绩突出。(三)各级党组织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能够正确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各种问题。(四)本部门、本单位内没有大的民族纠纷,未发生影响民族关系和民族团结的较大事件,各族干部职工和谐相处,关系融洽。(五)积极做好辖区内居民(村民)和流动人口中的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对本辖区内民族成份、各民族人口数量、从业情况和流

8、动人口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达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并有档案资料和记录。(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积极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七)带领各族群众在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持社会稳定,反对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中作出显著贡献。(八)大力宣传“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人民解放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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