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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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材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响应公司降本增效的号召,进一步理顺工程材料的选用、认价、采购、验收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明确各部门在各流程中的管理职责,实现对整个工程材料的综合掌控,杜绝浪费及不合理利用,降低公司外委投资费用。特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做出如下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各分厂、部,以及公司内各外委施工单位;含盖甲供材、乙供材及各分厂、部检修用材料。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三条装备工程部职责:(一)负责项目立项后组织项目部、使用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流。使用单位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将需求告知设计单位;设计人员根据设计规范酌情考虑。(二)负责图纸到位后组织使用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

2、根据设计规范及安全标准规范确定材料选用并形成文字纪要各部门签字确认。(三)负责施工单位确定后组织项目部及使用单位对施工单位选材提出明确要求。(四)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报的材料计划。(五)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包括技术规格、数量、外形尺寸的复核。(六)负责监督材料的利用情况,包括材料的合理利用及杜绝浪费。(七)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厂区内材料定期进行检查,对造成材料浪费或不合理利用的单位进行考核。(八)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乙供材的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工作。第四条项目部及材料使用单位职责:(一)负责根据需要提报材料计划。(二)负责明确材料技术规格,外形尺寸及数量;同时附带有材

3、料验收标准。(三)参与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并确认与提报计划相符工作。(四)负责材料的合理存放、规范使用、杜绝浪费的管理职责。第五条采购供应部职责:(一)负责甲供材的采购工作,保证材料的按时到场。(二)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材料的验收工作。(三)负责对存在质量异议的材料退换工作。第六条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对材料计划提报、审核、采购、验收流程的监督。(二)负责材料进场前的验收工作的监督。(三)负责乙供材调研、选材、认价、验收、合理利用的监督工作。第三章材料的选用第七条材料的选用(一)使用单位负责人根据需要及安全技术规范与设计院商定材料选用。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避免施工完成后使用不方便

4、造成返工及材料浪费。节约公司投资费用。(二)使用单位明确材料选用的目的,所要达到的目标。(三)部分需乙方提供的材料由乙方提供样品,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装备工程部、监察部共同根据需要商定选材。第四章材料的采购第八条材料的采购(一)根据需求材料分类及各部门协商合理安排材料分类为甲供材或乙供材。(二)甲供材由采购供应部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料技术规格,外形尺寸和数量以及材料验收标准制定采购合同进行采购。(三)乙供材由乙方根据甲方选定指定规格、技术参数进行采购,并且在材料进场前告知装备工程部组织验收工作。第五章乙供材的认价第九条乙供材的认价(一)确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在选型完成之后,由装备工程部

5、会同监察部共同进行市场调研及材料比对之后与乙方商定材料价格并形成认价单。第六章材料的验收第十条材料的验收(一)甲供材的验收由采购供应部组织,装备工程部项目负责人、项目部、使用单位及监察部同时到场根据验收规范及签订合同中的技术要求及规格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二)乙供材的验收由乙方在材料进场前通知装备工程部组织项目部及监察部根据原选材标准进行比对验收并签字确认。第七章材料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及剩余材料的处理第十一条材料的管理(一)材料进场后要根据材料存放标准进行存放,避免材料由于存放不当造成的浪费。(二)装备工程部组织的每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同时对材料的存放及使用过程进行检查并通报考核。(

6、三)施工完成后剩余的材料需要落实剩余量及剩余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后进行退库处理。剩余原因分为合理剩余及非合理剩余。第八章考核管理第十二条考核标准(一)由于使用单位未明确使用材料,施工完成后造成重复施工的根据所产生费用的大小考核责任单位负责人200——1000元。(二)材料进场前验收不合格,各方应拒绝签收并交采购供应部退货,造成工期延误的,考核责任单位500——5000元。(三)由于材料存放不当造成浪费的,分别考核责任单位及管理单位200——2000元。(四)材料发生非合理剩余的根据剩余量金额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五)乙供材未产生认价单就采购使用的考核各相关单位200——1000元。(

7、六)乙供材认价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的,考核造成拖延责任单位500——5000元。(七)乙供材质量与样品质量不符的,予以退货处理;造成工期拖延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0元。(八)材料剩余明细列项不明确、数量不实的考核责任单位200——1000元。第九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装备工程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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