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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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研究选自《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总第131期)张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叶名怡,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摘要:现行法关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在离婚时的分割规定得不够全面。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若双方就股权分割达不成协议,则应由法院判定暂时按比例分配,然后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个公司股权,若协商分割不成,则双方均分二人的股权总额。离婚时“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要考虑到公司分立或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法定程序和限制条件。离婚时一人公司股权

2、的分割,要注意一人公司债务的推定连带性,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婚姻法公司法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事项。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成为公司①离婚时夫妻所持公司股权分割问题研究选自《法商研究》2009年第3期(总第131期)张伟,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叶名怡,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摘要:现行法关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在离婚时的分割规定得不够全面。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若双方就股权分割达不成协议,则应由法院判定暂时按比例分配,然后履

3、行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离婚时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个公司股权,若协商分割不成,则双方均分二人的股权总额。离婚时“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要考虑到公司分立或变更为一人公司的法定程序和限制条件。离婚时一人公司股权的分割,要注意一人公司债务的推定连带性,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婚姻法公司法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重要事项。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成为公司①的股东,那么夫妻离婚时必然要对其中的股权进行分割。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

4、下简称《解释(二)》〉第16条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之分割作了针对性的规定,但该条规定尚不全面,有必要予以完善。因此,笔者拟对现行法规则进行解释,同时也对欠缺法律规制的公司股权分割予以剖析,指出其应然的解决之道,以供法律研究及法律适用之用。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典型的资合性公司,其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这种流动性极强的股权与一般的可流通财产没什么区别,一则可以任意分割,二则不牵涉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因此,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股份公司的股权分割无论是在法律关系上还是在实践操作上都比较简单。笔者在此所讨论

5、的股权分割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只讨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割。  一、夫妻一方所持股权的分割  《解释(二〉》第16条规定了夫妻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而另一方并不是该公司股东时该股权的分割办法。^该条规定有两个特点:第一,完全在现行公司法的规则框架内进行规定,并没有产生任何突破公司法现行规则的新规则;第二,纯粹针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该股权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而设立。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股权从性质上说是一种社员权,它包含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股权从内容上可分为共益权与自益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是其

6、中的财产权、自益权部分,而不可能是非财产权、共益权部分。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东只能是该名义股东一个人,而相应的股权中的财产权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权部分,当然是分割的对象,但对于共益权部分或者说股权能否整体分割,还要取决于其他股东的意志,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夫妻双方有权平均分配股权。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非股东一方配偶能否成为股东是不确定的,但对股权中的财产权部分则享有均等的权利。  《解释(二〉》第16条仅对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

7、种情形作了规定,但如果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该如何处理?《解释(二〉》没有给出解决的办法。夫妻双方对一方持有的股权进行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有两种可能:第一,在股份转让份额问题上,双方都不想要股权或者双方都想要股权;第二,在转让价格问题上,双方无法达成合意。当然,欲得股权的比例与股权交易价格是相互联系的,就一般理性人而言,只要对方出的价格足够高,自己一方总是愿意让出股权的。因此,笔者认为,对于第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就股权归属进行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暂定)获得股权,另外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协商成功,那么这

8、种情形属于夫妻双方就股权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可直接适用《解释(二〉》第16条的规定。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采取竞价方式,即认准了某一个目标,即便再高的补偿也不动摇,那么只能由法官裁决平分股权,当然,在这里,由法官裁决“分得”一般股权的非股东配偶方,其对一半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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