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六)

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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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六)第六十一条通过仲裁裁决争执1、不论本公约被国抽内法采用,或被合同采用,有关对本公约和某些缔约国制度的任何补充规定和第六十条第4款规定的特殊协议的解释或适用的争执,如各有关方不能自行解决,根据他们的要求,可提交仲裁法庭。仲裁法庭的组成和程序应按照本公约附件ⅶ之规定。2、但是,如属国家之间的争执,有关方不应受附件ⅶ各项规定之约束,并可任意决定仲裁法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3、经有关方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可实行仲裁:(a)不得违反按任何其他司法程序对下列争执做出的裁决:(i)缔约国之间的争执,(ii)一方是缔约国,而另一方是非缔约国之间的争执,(iii)非缔约国之间的争执,但是

2、,如属上述第(ii)和第(iii)的情况,公约须被国内法和合同适用;(b)关于运输企业之间的争执;(c)关于运输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争执;(d)关于客户之间的争执。4、仲裁诉讼的开始应同在一般法院的起诉一样,对期限中止和新诉讼权的生产具有同等效力。5、当在生效缔约国已完成其所需的手续时,仲裁法庭对各运输企业或各客户做出的裁决,则在每一缔约国生效。第五部分特殊规定第六十二条暂行例外规定1、如任何国家的经济和财政情况致使适用本公约第三部分第三章的各项规定有严重困难,则每一国家可违反本公约第十七、十九和二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在运价规程中增加条款或国家采取措施,如给予铁路当局一般的或特别的授权,决定下列特定

3、的运输方式:(a)从该国领土发运的货物,须付清下列费用后发运,(i)至其国境,或(ii)至少至其国境;(b)至该国到站的货物,须付清下列费用后发运,(i)如在发运国不受本条(a)项(i)的限制,至少至其国境,或(ii)至多至其国境;(c)从或至该国领土的货物可不按现款交货支付和不发生使费,或该项支付和使费仅有一定款额内;(d)发货人不得修改运输合同,如这种修改影响到到站国家、费用支付和现款交货支付。2、按照同样的条件各国可不遵守本公约第十七、十九、二十一和二十二条的规定,采取给予铁路当局一般的或特殊的授权,而决定下列互惠协定:(a)运费支付规则须由有关铁路之间的协议做出特殊规定。该规则不得规定

4、第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支付办法;(b)不得提出某些修改运输合同的要求。3、根据本条第1和第2款所采取的措施应通知中央事务局。本条第1款规定的措施最早应自中央事务局将该措施通知其他国家八天后才可生效。4、正在运输中的货物不应受该措施的影响。本条第2款规定的措施最早应自有关国家公布之日起两天后方可生效。第六十三条关于铁路-海上联运的责任1、在第2条第1款所述的铁路-海上联运中,每一国家可采用要求适用于该公约的线路表载入一项说明的方式规定,下列免除责任的理由应作为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补充,全部适用。承运人只有在他证明灭失、损坏或超过运输期限发生在货物装上船舶至货物从船舶卸下的海上运输时,才可缓引这些免责

5、理由。免责理由如下:(a)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在航行或船舶管理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b)船舶不适航,如承运人证明不适航不是由于承运人未克尽职责使船舶适航,并保证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和供应船舶或使船舶所有载货部分适宜并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c)火灾,如承运人证明火灾不是由于他的,或船长、船员、引水员的,或承运人的受雇人的行为或不履行义务;(d)海上或其他通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e)救助或企图救助海上人命或财产;(f)船舶舱面货物的运输,如货物这样运输,发货人在运单上已予同意并且货物不在车辆内。上述免责理由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承运人的总的义务,特别是承运人克

6、尽职责使船舶适航,保证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和供应船舶以及使船舶所有载货部分适宜并安全地收受、运输和保存货物。即使承运人能依赖上述免责理由,如有权提赔人证明灭失、损坏或超过运输期限是由于承运人、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疏忽引起而非上述(a)项所述的理由时,则承运人仍应负责。2、如在第一条所述的线路表内由几个企业服务于同一航线,则应对所有这些企业实行同一责任规则。此外,如经几个国家要求已将这些企业列入线路表内,则责任规则的采用应在这些国家之间事先达成一项协议。3、按照本条所采取的措施,应通知中央事务局。该措施最早应自中央事务局将该措施通知其他国家之日起第三十日生效。在运输中的

7、货物将不在受该措施影响。第六十四条对核事故的责任按照本公约,铁路应对核事故引起的灭失或损坏免除责任,如核装置经营人或取代他的其他人按照在缔约国生效的在核能领域中规定责任的特殊规定对灭失或损坏负责。第六部分最终规定第六十五条签字本公约及作为其组成部分的附件,至1970年4月30日以前开放,以供以前的缔约国和应邀参加修订公约常会的国家签字。第六十六条批准、生效本公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应及时交瑞士政府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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