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印章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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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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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银行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印章的种类2第三章印章的刻制、领用5第四章印章的保管6第五章印章的使用7第六章印章的移交、封存与销毁14第七章管理责任15第八章附则15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范操作风险,根据有关印章管理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印章是指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中,作印于文件、资料、票据、凭证等材料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是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主要包括行政印章、会计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及其他印章等

2、。第三条单位行政印章、会计专用印章、财务专用章和贷款专用章由总行统一规范。第四条本行各级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印章。第二章印章的种类第五条行政印章。分为三类:(一)总行和支行的行政公章。主要用于对外签订合同、发文、公函及其他行政事务,全称为“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章面为圆形,文字采用宋体,自左而右环形排列。(二)法定代表人章及支行负责人章。主要用于本行法定代表人及支行负责人需签章的文书。(三)内设部门印章。除总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董监事会办公室等确需刻制印

3、章的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刻制印章。对外需加盖印章的,按照要求审批加盖行政公章。行政印章使用红色印油。第一条会计专用印章。是用于本行各营业网点在办理会计业务核算过程中对票据、凭证、报表、函件、证实书等会计档案加盖的印章。(一)冠行名或行号的主要会计专用章:业务公章、存单(折)专用章、业务清讫章、转讫章、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票据交换专用章、受理凭证专用章(收妥抵用)等九种。(二)其他会计印章:假币专用章、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章、销户章、已更换印章、附件章、换折章、作废章、托收存单拾得无效章、作次日账章、委托收款章、已

4、享受教育储蓄优惠章、与原件核对无误,再复印无效章、行名标识章、机构名称章等十四种。(三)业务公章、假币专用章每个营业网点1枚,因特殊原因需增刻业务公章的,必须通过编列印章序号进行区分;转讫章、结算专用章为每个办理对公结算业务的营业网点1枚;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为开办此类业务的营业网点1枚;其他会计专用印章的数量可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但应编列序号。(一)假币专用章、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章、销户章、已更换章、附件章、换折章、作废章、作次日账章使用蓝色印油,其它会计专用印章均使用红色印油。第一条财务专用章。是供总行和支行办理有关财务

5、事宜的专用印章,全称是“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或“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章面为椭圆形,长直径为4.0厘米,短直径为2.5厘米;文字采用宋体,“行名”文字自左而右环形排列,“财务专用章”文字位于行名下方中央处。财务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油。第二条贷款专用章。是指供各支行下属机构(包括营业部和分理处)办理信贷业务的专用印章,全称是“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贷款专用章(序号)”,序号编号原则是:由二位阿拉伯数字构成;从“01”开始;营业部为01号,分理处从“02”开始由支行依序对应

6、编号。贷款专用章章面为圆形,铜质材料,外框直径为4.0厘米,内框直径为1.5厘米;文字采用宋体,内外框之间文字为“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自左而右环形排列,内框内文字为“贷款专用章(序号)”,机构序号位于文字下方中央处,并加括弧。贷款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油。第三章印章的刻制、领用第一条全行印章的刻制与领用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一)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贷款专用章和会计专用印章中的业务公章、存单(折)专用章、业务清讫章、转讫章、结算专用章、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票据交换专用章、受理凭证专用章(收妥抵用),由支行出具相

7、关依据及报批手续,向总行对口部室申报,部室负责人审核,分管行领导审批,报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最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二)其他会计专用印章由总行确定式样,支行负责选择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厂家刻制。(三)法定代表人章、支行负责人章根据有关要求刻制。第二条印章必须坚持双人领用原则,领用人办理领用登记手续,经审核后,预留印模。启用印章时,办公室须统一收集预留的各类印章印模,并设立印章交接制度,明确记载印章的移交人、启用人和启用时间。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三条印章必须实行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应做到:专匣保管,固定存放;临时

8、离岗,人离章收;不得私自接受印章。非营业时间必须入库或保险柜保管。第四条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应分开保管,行政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专人保管,且不得同时保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支行应将行政公章和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名单报总行办公室备案。第一条会计专用印章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别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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