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恒大地产集团总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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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大地产集团总部管理办法恒地司管字[2008]第041号第一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员工的入职、转正定级、调薪、调动、离职解聘等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核后,每月1日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实施。第二条年度工资晋级、降级、调整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奖惩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规定执行;中层干部月度奖金发放系数须由集团总裁每月主持召开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第三条员工请假、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员工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一般员工由集团主

2、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助理及以上干部由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四条每月员工考勤须交财务中心复核,员工薪资核计须交人力资源中心复核,每月薪资发放汇总表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资金计划及运作管理1、资金由集团统一计划管理。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在每月25日前申报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中心必须在每月1日前报相关领导审批并下发。财务必须严格按资金计划支付。2、贷款计划与方案以及因贷款需要对外提供的报表须报集团财务中心、材料须报集团资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再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3、向银行贷款、还款、贷款安排费、系统内的

3、贷款担保由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4、各公司的涂销、利息支付由各公司董事长审批。第六条借款按制度规定权限内的借款,由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已报未批的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权限的借款,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第七条费用报销和非经营性支出的审批1、集团总部各单位接待费用原则上不设限额。单笔1万元以下、月总额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单笔1万元以上或月总额1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特殊事项报销和非经营性开支(主要指零星的职工福利、个别奖励、工伤赔偿等,不含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

4、3、总裁助理和副总裁的费用报销由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董事局副主席及其秘书、司机的费用报销由财务中心按月汇总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八条对外付款1、除了权限内的借款、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以外,集团总部金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付款,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2000万元以上的,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2、特殊情况付款,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30万元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3、超计划付款,单笔超计划10%以内(含10%)、金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

5、元),集团总部累计支付超计划1%以内(含1%)、总金额在200万元以内(含200万元)的,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单笔超过计划在10%-20%以内(含20%),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集团总部累计支付超计划1%-2%之间(含2%)、总额200万元—500万元之间(含50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以上权限须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第九条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理的审批权限1、集团总部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20万元以下(车辆除外)的由集团董事局主管领导审批;超过20万元的,再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所有车辆(包括运输车辆、工

6、程车辆、商务车辆和小轿车)的购置、报废、处理须报董事局主席审批。已完成立项审批程序的固定资产支付,按对外付款审批程序执行。2、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由主管总裁办的公司领导审批。第十条其它重大事项集团系统对外单位财产抵押、经济担保、赞助事项,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对外单位股权抵押或担保等事项,以及法人、董事、监事、注册资金变更等相关重大事项,报董事局主席审批。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十一条集团总部招投标工作由集团招投标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标、评标、定标。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项目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集团预决算审计

7、部审核后,报董事局分管领导及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十二条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设计、勘察、永久供水、永久用电、燃气、供暖、消防、电信、有线电视等工程除外)由集团招投标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及当地公司组织招标、评标、定标,经集团预决算审计部审核后报董事局分管领导及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三条集团总部各中心或部门负责立项的合同,按董事局领导分工直接报批,金额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报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金额超过2000万元须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十四条合同发生变更,按董事局领导分工直接报批,变更金额增加60万元以下(含60万元)合同,报

8、集团董事局分管领导审批,超过60万元须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第十五条非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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