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ID:14472012

大小:69.5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8-07-28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国软件名城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深化中央地方合作,发展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思路创新;是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突出特色、集聚资源、营造环境,做大做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加强中国软件名城管理,发挥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集聚与创新提升,实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城市的融合互动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软件名城是指积极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完成创建目

2、标,达到创建标准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城市。第三条中国软件名城创建以部省市合作为主要推动机制,以“统筹规划、联合推进、突出特色、务求实效、发展创新”为原则,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21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推进管理。省级人民政府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支持本辖区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城市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第一条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研究制定,是指导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评估授予中国软件名城相关称号的标准体系。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指标体系

3、统一框架下,中国软件名城分为综合型和特色型。第一章申请第二条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实行申请制。凡具备创建基本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城市均可申请。其中,直辖市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其他城市须在所属省级人民政府支持下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第三条申请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条件:(一)城市及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对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度重视,对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积极主动,明确专门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二)城市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基础良好、规模较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程度较高,拥有若干全国知

4、名度较高的骨干软件企业和若干全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产品,产业创新能力较强,国际化水平较高;21(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带动效应明显,对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及促进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对城市主题文化塑造及提升城市品牌效应具有重要影响;(五)具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教育、人才等资源条件和良好的城市人文环境,具有较为完善的适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的物理载体环境,产业基地园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情况良好。第一条申请城市应明确工作机构,负责本市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二条申请创建中国软件名城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城市人

5、民政府的书面申请报告,以及根据指标体系制定的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方案、合作备忘录(草案)和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方案等文件;(二)创建工作方案应包括申请城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产业实力、企业培育、人力保障、创新能力、应用水平、发展环境、带动效益)、“五名”(名品、名企、名人、名园、名展)发展情况及有关附件;(三)申请城市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负责机构及联络方式;(四)申请城市所属省级人民政府的支持函;(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三条21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城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城市是否符合基本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城市,部省市三方适

6、时签署《部省市协同开展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合作备忘录》,启动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第一章创建第一条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城市)建立推进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达标计划,并及时将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条创建城市应做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动员宣传,积极利用中国软件名城平台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数据、“互联网+”、信息安全、“双创”、“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并与其他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相互促进,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提升软件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第三条创建城市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对创建城

7、市的指导协调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大力支持,督促创建城市实施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成效,工作进展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中国软件名城总体框架下,鼓励省级人民政府与创建城市联合选择软件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城市园区/区域,21打造标志性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进一步提高中国软件名城工作的成果显示度和产业知名度。第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部省市协同工作机制,行业运行分析体系建设等手段,加强对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创建城市应给予配合和支持。通过建立中国软件名城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中国软件名城创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