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

ID:14493600

大小:2.23 M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29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_第1页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_第2页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_第3页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_第4页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_第5页
资源描述: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新版教材重点1-2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序号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1宪法 2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4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5社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6刑法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学习时特别注意掌握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教材中关于各种法律形式的例举性规定,容易考。二是《立法法》第85条的规定。 

2、制定单位名称法律地位宪法全国人大《宪法》地位和效力最高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法》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法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办法、规定》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章地方政府《XX地XX办法、规定》部门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二、法的效力层级★(

3、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1、(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2、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

4、国务院裁决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4页提出意见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地方性规章(地方政府制定)(六)备案和审查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的分类法人分类取得法人资格的时间★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法人也就是营利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非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如学校不需要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需要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如消费者协会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二、建设工程代

5、理的终止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一)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一般存在三种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2、后果:效力待定的行为(1)被代理人追

6、认——转化为有权代理。(2)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二)表见代理一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二是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的实施;三是该代理行为有效。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14页(2)须本人存在过失。其过失表现为本人表达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思的表示,或者实施了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有授权意义的行为,发生了外表授权的事实。(3)须相对人为善意。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如果相对人明知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则相对人为主观恶意,不构成表见代理。2.表见代

7、理的法律后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三)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推定该代理有效lZ301040物权制度1Z30104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一、物权的法律特征《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以下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二、物权的种类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