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ID:14624775

大小:29.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7-29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_第1页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_第2页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_第3页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_第4页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小型水库除险加固 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时间:2010-04-20来源:作者: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皖水农〔2008〕15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7〕69号)精神,规范我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9本办法适用于列入省级计划的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

2、设管理;列入国家计划的重点病险小型水库按照国家、省有关办法执行。第三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具体建设程序分为:大坝安全评估、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第四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执行水库工程建设各类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第五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要做到“除险加固一座,竣工验收一座,发挥效益一座”。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省水利厅是全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1、按照《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要求,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实施建议计划。2、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协调落实

3、省级补助资金;督促市、县(市、区)落实地方配套资金。3、负责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县(市)的病险小(一)型水库初步设计审批。4、对全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第七条9市水利(水务)局按管辖权限对本市境内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市病险小型水库安全评估的技术指导和资料复核。2、负责本市病险小(一)型水库初步设计审批,负责或委托有关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进行小(二)型水库初步设计审批;并报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备。3、按照省下达的投资计划,提请市人民政

4、府协调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督促县(市、区)落实配套资金。4、批准本市小(一)型水库开工报告。5、负责全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技术指导、督促施工进度、质量监督检查和招标管理等。6、负责组织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竣工验收,指导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第八条9县(市、区)水利(水务)局按管辖权限对辖区内病险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其主要职责是:1、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辖区内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全评估、初步设计编制等前期工作。2、受市水利(水务)局委托,审批辖区内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3、按照

5、省下达的投资计划,提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落实配套资金。4、办理辖区内小型水库质量监督和小(一)型水库开工报告报批手续,批准本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开工报告,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5、经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统一的项目法人。督促项目法人做好以下工作:(1)组建现场管理机构;(2)做好招标投标工作,认真签订并执行好各类建设合同;(3)组织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4)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6、负责组织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和竣工验

6、收。第三章前期工作第九条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前,必须按照《安徽省小型水库安全评估办法(暂行)》(皖水农〔2007〕126号)要求开展安全评估工作。安全评估工作由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组织,各市水利(水务)局进行业务指导。安全评估资料经市水利(水务)局复核后,报省水利厅核备。第十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安全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的《安徽省病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指导意见》(皖水基〔2007〕142号)要求编制。编制单位必须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丙级以上设计资质。第十一条9市水

7、利(水务)局要加强辖区内病险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管理,建立病险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将前期工作各环节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第四章建设管理第十二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承包资质。第十三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第十四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择优选定,实行合同管理。总投资额低于100万元的水库,经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捆绑公开招标。因规模较小不适合招标的监理、设备、材料等项目,可以采

8、用捆绑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承包单位,实行合同管理。第十五条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招标工作由项目法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项目法人代表按照规定将招标备案报告及有关附件报市水利(水务)局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除招标人代表外,评标专家从省、市评标专家库(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应以水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