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刑法总则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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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刑法概说●本章学习的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理解:刑法的机能、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熟悉并能够运用: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刑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任务和机能一、刑法的概念1.刑法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立法史:1979.7.1通过,1980.1.1施行;1997年3月修订刑法典。修订的指导思想:制定一部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典;保持刑法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原来笼统的规定尽量做出具体的规定。2.广义的刑法与狭义的刑法:广义刑法包

2、括刑法典(包括8个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又叫行政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的刑法典。二、刑法的性质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只规范罪-刑关系。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保护法益涉及个人法益、国家法益和社会法益。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刑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不同,其严厉性决定了刑法对其他法律实施的保障性。三、刑法的任务【相关法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

3、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知识要点】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四、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任务是刑法实际承担的职责,刑法的机能是刑法显示以及可能发挥的作用。1.规制机能。对于犯罪,刑法通过规定惩罚措施以明确国家对该犯罪的规范性评价,所以,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具有评价机能与意思决定机能),也是裁判规范。2.法益保护机能。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法益,犯罪的本质

4、就是侵犯法益。3.自由保障机能。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李斯特语)。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本节考点与命题模式分析:1.选择题常见的考法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说法,正确(错误)的是”。这种题目主要考核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涉及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与基本内容。2.解释法律属于学习法律的基本功,所以刑法的解释这一知识点几乎每年都要考核。主要是以选择题的方式判断某一解释结论运用了什么解释方法。3.刑法如果要考核论述题,其切入点一定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常见考法是题目给出1-2段材料,然后要求考生加以评析。这种题

5、目无论给的是什么材料,只要要求运用刑法理论作答,一定是考核罪刑法定原则的相关内容。对于这种考题,考生必须答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思想基础和内容,再结合材料涉及的具体问题或者罪名,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某一具体知识点加以剖析。4.偶尔也会考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内容。这一内容属于记忆性的,考生多加留意即可。5.题干或者选项设计为案例,运用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判断是否成立犯罪。这一要点既可能从刑法的角度考核,也可能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考核。至于考核的题型,极有可能是选择题,也有可能是案例分析题。本节考点考试题目理论性较强,

6、往往结合其他知识点加以命题,需要考生理清线索。做题小技巧:1.在判断有关说法是否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时候,牢记:凡是违背法治原则的说法,一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2.区分某一解释结论是扩大解释还是类推解释,一般可以认为:如果是司法解释或者立法解释的结论,或者是刑法理论界的通说立场,那就不可能是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一、罪刑法定原则【相关法条】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知识要点】(一)思想基础1.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沿革

7、渊源:三权分立、自然法思想、心理强制说。3.现代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预测可能性)。(1)民主主义:诸如犯罪与刑罚这些关系到国民基本和重大事项的内容,必须由国民或者国民选举的代表以立法方式加以决定,即要求体现国民的意志。(2)尊重人权主义:为了不限制国民的行为与创造欲望,事先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内容,可以促使国民预测自己行为的法律效果,从而维护人权。(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等。即法律主义的立场:刑法渊源只能是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刑事成文实体法律规范,这是民主主义的当然要求(国民

8、意志的体现)。其他法律性文件不能创设刑法罚则,例如行政法规与规章、习惯法、判例都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但可能成为理解构成要件要素的材料;国际条约与国际公约等也不能才成为刑法的渊源,因为在刑事领域,实体法上判决的依据只能是本国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注意:刑法的这一特征有别于民事法律。民事法律的渊源表现多样,不仅包括法律,还包括学理、判例或者习惯,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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