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

ID:14737207

大小:322.5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8-07-30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_第1页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_第2页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_第3页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_第4页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_第5页
资源描述:

《[精品]标准股权期权激励协议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股权期权转让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黄宇  身份证号码:510112197604240017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认购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甲方为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辖位于泸州市叙永县陕西街236号东来国际大厦-2楼、26楼、27楼、28楼上乘主题文化酒店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上乘主题文化酒店整体投资为人民币万

2、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上述公司%的股权。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上述公司10%股权。  第二条认购股权方式、认购时间  乙方分四次认购,第一次认购为2014年月日,以现金万元认购1%股权,此后每年的月日认购一次,即每年认购3%股权。自第一次认购始至第四次认购结束,整个认购期最长不得超过四十二个月。在认购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公司股权的部分,乙方仍然享有这部分股权分红权,具有这部分股权代表的股东资格,享有这部分股权代表的股东其他权利,但乙方在未购满10%股权或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购买剩余股权前,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将

3、转为当年年度股权认购款;若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不足当年的年度股权认购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若其代表的10%股权分红超出当年的年度股权认购款,超出部分于双方约定的年度股权认购日第二日转至乙方账户。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认购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未认购部分的分红权、股东其他权利待遇,已认购部分的分红权、股东其他权利待遇保留。  第三条乙方的认购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认购期间,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放弃购买,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乙方丧失认购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认购资格:  1.丧失

4、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2.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此处特指自正式营业日始至正式营业四十二个月时止,整个经营期时间创造的经营利润需达到甲方酒店项目总投资额),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6.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股权认购价格  乙方在认购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辖位于泸州市叙永县陕西街236号东来国际大厦-2楼、2

5、6楼、27楼、28楼上乘主题文化酒店每1%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RMB.00元)  第六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认购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特别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上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乙方是依据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甲乙双方就乙方认购后的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特别约定:  (一

6、)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和其他发起人股东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认购的权利。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甲方承诺:  1、甲方是拟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人;  2、甲方对所持股权以及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持股金额,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承诺: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2、乙方在符合法

7、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或其他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2)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