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ID:14748625

大小:1.40 M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7-30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_第1页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_第2页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_第3页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_第4页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2018年1月)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01年由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指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指导小组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有关部门、地方批准建设的各级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

2、条园区建设与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原则,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强化创新链,支撑产业链,激活人才链,提升价值链,分享利益链,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地。—13—第三条本办法主要包括园区申报、审核、建设、管理、验收、监测、评价和评估等工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科技部联合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成立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科技部为组长单位,农业部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园区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对

3、园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制定并发布园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第五条园区协调指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简称园区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农村科技司,负责园区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园区管理办公室委托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开展相关工作。第六条园区管理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园区专家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工作规则另行制定),负责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并参与相关论证、评审、过程监管、验收、评估等工作。第七条园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成立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定地方

4、配套政策。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园区的组织申报、指导管理、资源整合、统筹发展等具体工作。—13—第八条园区申报单位须成立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制定配套政策;同时,组建具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园区管理委员会,行使园区建设与管理的政府职能,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平台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鼓励园区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管理服务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园区发展。第三章申报与审核第九条园区申报条件:(一)园区申报单位

5、原则上应为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应从严控制,避免同质化建设;(二)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完善的配套政策,并已正式成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一年以上;(三)园区建设规划要符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并经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四)园区要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和一定的建设规模,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功能定位清晰,建设内容具体;(五)—13—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能力或相应的技术支撑条件,能够承接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要有较好的研发基础设施条件和较完善的技术转化服务体系;要有一批专家工作站和科学测试检测中心,有

6、利于聚集科技型人才;(六)园区要有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有效提高当地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要为职业农民培训提供场所,促进当地居民收入的提高;要为大学生、农民工等返乡创业提供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七)园区要有健全的行政管理机构和服务管理体系。第十条园区申报程序:(一)由园区申报单位通过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园区管理办公室。第十一条园区申报材料:(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三)国家农

7、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3);(四)其他有关附件材料。第十二条园区论证与审核:(一)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园区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园区建设的相关建议,并形成考察报告;—13—(二)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视频答辩或会议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三)园区管理办公室将考察报告及专家评审结果报请协调指导小组审定后,由科技部发文正式批准。第四章建设与管理第十三条园区申报单位须按照论证评审通过后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须经园区所在地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园区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第十四条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落实各

8、级政府有关园区的土地、税收、财政等政策措施。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