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

ID:14798130

大小:5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7-30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_第1页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_第2页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_第3页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_第4页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研究与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从城邦伦理向法权制度的转变  古希腊城邦社会作为一种古代的社会制度形态,政治意义上的法权关系并不具备,国家在那里尚未上升为一种法权意义上的国家制度,其实体性统治也缺乏一套法律完备的结构化框架,因此,希腊城邦社会还不能说是一种法权政治,而只能说成是一种伦理政治。这种伦理政治与法权政治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以德性和礼俗为基础,后者则是以法律为基础。希腊社会的德性正义构成了城邦社会的本质特征,它把社会政治的核心建立在从“公民”伦理向政治伦理这一转变过程中的“美德”上面,城邦与公民的双重美德在希腊社会具有准法律(法权意义上的法律)的意义。  当然,正像我们前面一

2、章所分析的,古希腊社会存在着法律及其法律正义,但这种法律重在国家对法律条文的颁布,是城邦给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分配的资格认可,并非公民自身的法权拥有,公民的权利观念在希腊法律中还是不存在的。“我们最熟悉的一些政治概念在他们的著作里是找不到的;特别是关于公民和国家的概念,个别的公民拥有种种私人的权利,而国家则通过法律既保护公民的权利同时又强迫他们承担为达到保护目的所必须尽的种种义务。……公正或公道对他(伯里克利)对他来说就是指公民的某种共同生活的体制或组织,而法律的目的则是保证每一个人在城市的总体生活中获得他应有的地位和职位,并能尽到他的职责。公民享有各种权利,但这些权利并非个人所私有;这些

3、权利从属于他所任的职位。”[1]因此,法律在希腊人看来,主要是一种城邦国家的律令,它最早是由神向希腊人宣布的,后来由城邦的统治者宣布出来,古希腊“法律”一词的原意即“说出”、“宣称”,在诗性智慧中,神的法律便是神的言说,维柯曾指出希腊所谓的“神学”,便是关于神的语言的学问。在希腊城邦国家中所颁布的法律一直延续着神学的传统,而在法律条文前冠于“神说……”,以示城邦的法律具有着神性的权威。  神灵和城邦为希腊人颁布的法律固然披着神圣的外衣,但其主要的来源仍不外乎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基本的伦常法则与道德观念,它们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是指一个社会共同体具有的普遍生活规范和法则,它们建立在人类社

4、会实践的客观性上面,这种客观性对于政治统治者来说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规则,它们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合法性权威,为社会成员所普遍接受和遵守。从具体内容方面看,它们可以是习惯法、道德戒律等未成文法,也可以是由政府颁布的成文法。伯里克利在演讲中曾说:“我们尊重政府和法律,使我们不致去做错误的事情,我们特别重视那些为保护受害者而制定的法律以及使犯罪者受到舆论的谴责的不成文法。”[2]在索福克利斯的悲剧《安提戈涅》中安提戈涅曾这样看待普遍存在于希腊社会生活中的习惯法等未成文法:  “是呵,这些法律并非宙斯制定,  而她和诸神并立为王位居宙斯之下,  公道,不是出于这些人类法律的规定。  我也

5、不认为你,一个尘世的凡人,  能够一下就取消和践踏  上天不可改变的不成文法。  上天法律的存在非一天两天;  它们永不消亡;也无人知道它们何时起源。”  习惯法、惯例、习俗、道德观念和国家法律等内容在希腊社会都担当起支撑城邦政治的使命,它们虽然在形式上有区别,但在实质上很难有明确的区分,法律在希腊社会还不具有独特的政治意义,更不具有维系政治制度的法权关系的框架性意义。希腊各城邦依据不同的政体形态颁布了各种各样的国家法律,例如雅典和斯巴达,也都在不同的时期颁布了各种法律条文,特别是雅典民主制经历了梭伦立法、克里斯提尼改革和伯里克利民主制的繁荣时代,发展成为一种尊重民主、法制和公民自由的

6、政治秩序,但从普遍的社会政治形态来看,希腊诸城邦还没有构成标准意义上的法权政治制度,也就是说法律的统治在那里还没有上升到绝对的地位。  而西方近代社会所确立的法律观念与古希腊的法律观念有着截然的不同,法律是以人权为基石建立起来的,个人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政治权力被有效地制约与限制,而在古希腊城邦社会那里,正像我们在第一章所指出的,保障个人权利的法律意识在希腊还是空白,个人在城邦社会只有政治地位,没有私法地位。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希腊社会的政治还是一种城邦伦理的习俗政治,正像贡斯当所指出的,“在古代那里,个人在公共事务中几乎永远是主权者,但在所有私人关系中却是奴隶。作为公民,他

7、可以决定战争与和平;作为个人,他的所有行动都受到限制、监视与压制;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他可以对执政官或上司进行审问、解职、谴责、剥夺财产、流放或处以死刑;作为集体组织的臣民,他也可能被自己所属的整体的专断意志褫夺身份、剥夺特权、放逐乃至处死。与此相对比,在现代人中,个人在其私人生活中是独立的,但即使在最自由的国家中,他也仅仅在表面上是主权者。他的主权是有限的,而且几乎常常被中止。如果他在某些固定、偶尔的时候行使主权的话,更经常地则是放弃主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