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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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51007-2017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民政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3-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西畴县境内设置社会福利机构二、办理依据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需要,制定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第七条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以下称申办人)凡具备相应的条件,可以依照木办法的规定,向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举办社会福利机

2、构的筹办申请。2、《社会福利机构批准证书》发证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具体操作。要按照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部、民政部《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严格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发给证书,自2001年1月1日起,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必须持有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民政局。四、审批条件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民政局5楼社会事务股地址:西畴县金玉路31号。交通方式:可乘座县委至糖房丫口公交车到民政局门口下车上办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

3、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办理人:王剑张琼芬;六、申请材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审批申请所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新办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4拟办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3-5建设、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复印件1份√7民政局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复印件1份√8机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复印件1份√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

4、加盖公章。七、申请时限申请时限:即时办理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民政局五楼社会事务股。(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民政局收到企业、社团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个人的申请

5、后,在1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其发送《受理情况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5日内向其发送《补正材料通知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三)考核对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6、(四)审批发证西畴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31号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2633-3-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

7、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民政局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审批证件为:《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证》。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社会福利机构设置审批行政许可证,由社会事务股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西畴县民政局网站“公示”栏目中公布。(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西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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