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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教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教人[2009]16号各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教委2009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
2、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结合我委直属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就市教委直属处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工作规定如下:网址:http://www.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一、凡人事关系隶属于市教委管理的直属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按照公务员实行工资规范的事业单位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直属中专学校(不含党组织关系在市教委的学校)招聘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 二、直属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
3、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由市教委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市教委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委领导、人事处、监察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直属单位领导及人事干部、职工代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招聘日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五、直属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网址:http://www.5
4、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直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要求。 六、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年1月直属单位将当年用人计划报市教委人事处审核。招聘计划应在编制限额内申报,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 (二)发布招聘信息。每年4月市教委人事处统一向社会发布直属单位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应当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
5、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受理应聘申请,审查资格条件。根据公布的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由市教委人事处委托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网址:http://www.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四)考试、考核。笔试由市教委人事处统一组织;面试根据工作岗位需求结合考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立面试工作小组,由市教委人事处及相关部门组成;直属单位对拟聘人员按照1:1进行考察,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
6、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拟录用人选到市教委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对拟聘人员由市教委人事处在市教委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直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教委人事处备案。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
7、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网址:http://www.51wf.com-6-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www.51wf.com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违纪情形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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