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0下发_井下电焊、气割工作安全技术措施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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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酸刺沟煤矿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一、说明施焊单位:编制人:施焊单位负责人作业项目:作业起因: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年月日时至时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周边环境,支护形式:、底板岩性:供水管路安装情况:、存放易燃易爆品情况:风流状况:二、施工过程及安全措施1、施焊组织,申请施焊作业时必须由施焊单位负责人派出以下作业人员;电焊工:洒水人员:安全检查员:其他作业人员:施工负责人(跟班队长兼):,且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2、施工程序:。3、安全注意事项:。4、电焊、气割设备及用具入井前,必须检查其完好状况,否则,严禁运到井下使用。5、现

2、场应有与该地点作业内容相符的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井下施焊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不准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电(气)焊施工作业完工后,应及时将井下的氧气、乙炔瓶等电(气)焊工具护送升井,严禁井下存放氧气、乙炔瓶。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和火柴必须由安全检查员携带和保管,入井时,安全检查员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携带的火柴数量,并经井口检身人员登记允许后,方准入井;升井时,护送好电焊、气割设备及用具升井,安全检查员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柴的使用数量,经井口检身人员验证。6、氧气瓶、乙炔瓶在备用和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并确保瓶口不得漏气。搬运时必须

3、轻拿轻放,使用胶轮车运送气瓶时,运输时必须分车放置,单独运输,并应有可靠的防撞、防震措施。任何人员不得搭乘运输氧气瓶或乙炔瓶的车辆。严禁用皮带机、刮板机转运气瓶。7、施焊作业地点应由洒水工备有至少2个MF8型8公斤干粉灭火器和储存体积不少于0.2立方米的砂子。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安放在施焊地点的进风侧风流中,其间距不得小于10m,距离施焊地点不得小于10m;乙炔瓶在使用时只能直立,且必须安装防止倾倒的保护装置。8、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如因生产急需确需采用较长的电源线时,应距巷道底

4、板2.3米以上吊挂。9、井下电(气)焊作业地点20米范围内的井巷,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顶板及两帮支护安全可靠,并无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煤尘堆积,且应有供水管路,由洒水工负责在施焊前、中、后进行喷水冲尘工作。10、进行电(气)焊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必须停产;且井下电(气)焊作业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附近20m范围内的巷道顶部、支护背板后及其它地点无瓦斯积聚时,方可进行作业。11、电(气)焊过程中,距离电(气)焊地点上、下风侧10米位置巷道顶板处分别悬挂多种气体检测仪,用于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同时瓦检员随时监测

5、风流中瓦斯浓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立即停止电(气)焊,消灭火种。且施焊作业地点的下方有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的设施,并由施工负责人监视火花,采取措施防止引燃胶带或其它易燃物。12、电(气)焊过程中,除电(气)焊工和相关工作人员外,禁止任何人接触电(气)焊机,并在电焊机一侧悬挂有电危险警示牌板。需要移动电(气)焊机时,必须停掉电源。13、在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后,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和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三位一体的安全检查,按措施规定逐条对照检查,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再组织施工;瓦斯检查员、安全检

6、查员不在现场严禁电(气)焊。14、施焊工作完毕后,洒水工应对工作地点再次用水喷洒,并由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施工负责人等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在措施上签字,结束作业。三、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1、通风系统:新鲜风流:回风流:2、避灾路线:四、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签名审批时间机电设备管理中心生产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管理部总工程师矿长五、瓦斯检查员配置通防队在接到施焊单位签批完的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后,确认施焊地点通风、瓦斯情况符合施焊要求后,确认签字,通风负责人:;确认施焊单位具体作业时间后,安排瓦

7、斯检查员:。六、作业人员现场贯彻学习签字确认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焊现场实际情况逐条贯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落实。电焊工:安全检查员:洒水人员:瓦斯检查员:其他作业人员:施工负责人(跟班队长兼):学习时间:组织人:七、电(气)焊作业完成签字确认作业完成后,由施工负责人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作业情况并签字。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备注:1、矿各部门具备审批职权人员:①机电动力部:袁兴福、赵军(部长)、张卫峰(副部长);②生产技术部:通风组人员(祁学谦、丁树山、岑旺)、邢国富(部长)、周瑜苍(副部长);③安全管理部:赵

8、永生、郭守仁(部长)、刘发朝。2、报送:通防队、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管理部、电(气)焊现场各1份技术措施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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