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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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摘要: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文章分析了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发现:我国目前农地产权制度承担了过多的社会保障功能,土地产权不能随意流转,产权权能残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地制度创新应该是实施土地股份制改革。关键词:三农问题;土地制度创新;土地股份制一、问题背景13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摘要: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文章分析了我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沿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

2、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发现:我国目前农地产权制度承担了过多的社会保障功能,土地产权不能随意流转,产权权能残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地制度创新应该是实施土地股份制改革。关键词:三农问题;土地制度创新;土地股份制一、问题背景13“三农”问题始终是困扰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现阶段我国农地制度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土地归集体或国家所有,农民依法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统分结合,双层经营”。这种制度在早期确实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但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它开始制约农村经济的进

3、一步发展,出现了制度的非均衡。可见,现存农村土地制度存在潜在的获利机会,客观上需要推动土地制度变迁。因此,实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为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最基础的制度保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关键。从当前的实践来看,实行“土地股份制”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方向和最佳选择。只要产权是排他的和可以转让的,不管土地合约如何安排都能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在私有产权下,不管土地所有者是自耕土地,是雇佣农民来耕种,还是以固定的租金出租给租地者,或是与佃农分享实际产出,它们所暗含的资源配置是相同的。换言之,西方学者主张土地私有。但我国农村土地主要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享有土地使用权。产权并不能随

4、意流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规模化经营的进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制度目前受到的挑战主要是,它有没有支持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能力?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3次大的变革,其内容都是围绕土地产权问题来进行的。一是土地改革,以村为单位平均分配土地,使农民拥有了除租让权之外的大部分私有产权。土地改革是以国家行政手段而非市场手段推行的,造成了农民对土地产权残缺。二是土地集体化,变土地的农民个人私有为集体所有,建立了高度的土地集体所有制。13三是土地承包制,退还给农民除土地所有权之外的大部分产权,实行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刚刚颁布的《物权法

5、》(2007)第1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施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12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126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承包。”可见,《物权法》关于农地的产权制度

6、还是没有放开“处置权”之一――产权权能。这表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被赋予了社会保障功能。二、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及其瓦解13土地集体化后,将土地农民所有变为集体所有,实现了土地的公有公营。集体化经历了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直至“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产权高度集中,土地集体所有、集中使用、集体生产、统一经营和分配是这种公有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土地实行“三级所有”,分别归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土地的占有呈现等级结构的占有体系,致使土地占有关系混乱,每一级都是财产所有权主体,而每一级又都不是完全的所有权主体。可以说,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土地

7、产权制度及生产经营方式,不仅不能激励人们热爱集体财产和努力劳动,相反地却对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集体成员具有激励作用。一是偷窃。在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统一分配集体劳动成果的情况下,农产品在收割集中起来之前,具有广泛的分散性,防止被偷窃的成本很高,甚至大于收益。二是偷懒。在集体统一劳动下,对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来说,自己的劳动力是其唯一能控制的生产要素,努力是在其控制下的一个变量,根据自己可获得的利益来决定付出的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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