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

ID:15086221

大小:240.00 KB

页数:81页

时间:2018-08-01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_第1页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_第2页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_第3页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_第4页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_第5页
资源描述:

《税务稽查专业习题汇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一、判断题1.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是政治体制改革。参考答案:×答案解析: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2.税务稽查是税务局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参考答案:×答案解析:税务稽查的主体是稽查局,不是税务局。3.稽查局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参考答案:×答案

2、解析: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4.分税制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由于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因此,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税地税机构应当加强合作并非简单合并。参考答案:√5.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战略部署,我国将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按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并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参考答

3、案:√6.分税制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由于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因此,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税地税机构应当加强合作并非简单合并。参考答案:√7.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会计记录比较直观,便于根据账簿记录来量入为出。参考答案:× 8.在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参考答案:×9.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

4、值税优惠政策。参考答案:√10.根据税收基本原理,税收弹性系数大于1时,表明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并且税收参与新增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参考答案:√11.子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学也。”是说只要有十户人家的地方,就一定有像我一样忠诚讲信用的人,但是不一定有如我一样喜欢学习的人。参考答案:√12.英国十八世纪政治思想家爱德蒙•柏克在《法国大革命反思录》中写道:“国家的税收就是国家”;马克思指出:“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这表明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参考

5、答案:√13.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格局是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学法”。参考答案:×14.干部“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参考答案:√15.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范围,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参考答案:×答案解析:征管法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

6、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

7、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16.国、地税联合稽查,是指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共同管辖所有纳税人开展联合进户稽查,以及全面实施稽查执法合作。()参考答案:×答案解析:税总发[2016]84号关

8、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联合稽查,是指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据各自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共同管辖纳税人开展联合进户稽查,以及全面实施稽查执法合作。第二十八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将符合以下情形的共同管辖纳税人确定为联合进户稽查对象:(一)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开展联合进户稽查的;(二)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督办的;(三)上一级联查办指定开展联合进户稽查的;(四)双方均获得具体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五)同属双方重点税源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